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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他的优越感?”这大概是所有人看到这条新闻时,心里冒出的第一句话。   浙江

“谁给他的优越感?”这大概是所有人看到这条新闻时,心里冒出的第一句话。
 
浙江嘉兴,两个半大孩子,高高兴兴去同学家玩。刚到小区门口,连个招呼都没打上,迎面就被保安扇了两记响亮的耳光。两个孩子瞬间懵了,脸上火辣辣的疼,心里比脸上还疼——他们做错了什么?
 
两个孩子,一个是被邀请来做客的“外地小孩”,一个是住在这个小区里的“本地业主”。
 
事情发生在浙江嘉兴海盐。当天,一个12岁的男孩邀请自己的同学来家里做客。这名受邀的孩子并非小区住户,而是跟随父母在嘉兴务工的外地户籍孩子。两个孩子有说有笑地走到小区大门口,结果被值守的保安拦了下来。理由只有一个——“外地小孩都很调皮”,所以不放他们进。
 
保安的同事甚至直说,就是因为外地小孩很调皮,才把他们挡在门外。凭一个“外地小孩”的标签,就把人挡在门外,连问都不问一句?
 
按规定,外来人员进小区登记报备没问题。可保安压根没走流程,直接上手砸车、扇耳光。一个12岁的孩子跟他解释是来做客的,他二话不说,拎起同学的自行车就往地上摔,车当场摔坏。同学冲上去理论,他一巴掌扇过去。自家孩子上前拦,他又甩了两记耳光。
 
两个孩子全程没有过激言行,只是单纯解释、正常沟通,却换来当众掌掴。
 
家长闻讯赶来,孩子委屈得不行——带同学来自己家玩,明明以前也带过同学回来,从没被拦过。家长找到小区管理员讨说法,对方非但不道歉,反倒撂下一句更难听的:“你们外地人不就是想讹点钱花吗?”
 
这一句话,把整件事的性质彻底坐实了。
 
一个小区物业的管理人员,面对孩子被当众掌掴的暴力事件,第一反应不是道歉、不是安抚、不是自查,而是恶语相向、倒打一耙。把家长正当维权说成“讹钱”,把地域歧视摆到台面上,这种态度比保安动手打人更寒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由于两个孩子均不满14岁,打人的保安最终被拘留12天、罚款1500元。可家长们并不满意这个结果,因为这不只是保安一个人的问题——小区管理员对保安监管不力,事后又态度嚣张、言语羞辱,同样应该道歉并承担管理责任。
 
有些小区保安,把门禁制度当成了耍威风的本钱,把“外地小孩”当成了可以随便动手的对象。
 
保安的职责是服务与值守,不是恃强凌弱。两个孩子只是上门做客,没有任何危害小区安全的行为,不该遭到这种对待。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与人格尊严理应受到保护——无论什么户籍、什么籍贯。仅凭“外地人”的身份标签就动手打人,这已经超出了“职业素养差”的范畴,是彻头彻尾的歧视和暴力。一个连孩子都不放过的人,到底是谁给他的优越感?

评论列表

座地鼎
座地鼎 3
2026-07-15 23:00
小区不应等同于监狱,保安不应等同于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