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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名男子叮嘱外出旅游的母亲切勿乱消费,不料母亲在山东旅游时被售楼人员围堵

浙江宁波一名男子叮嘱外出旅游的母亲切勿乱消费,不料母亲在山东旅游时被售楼人员围堵逼迫,冲动花 59 万全款分期购入一套海景房;母亲咬牙还贷一年累计还款 37.6 万后无力续供,仅仅逾期 224 天,开发商直接索要近 400 万天价违约金,男子瞬间傻眼。

这件事要往前倒回到2024年8月。那时候,郑先生的母亲说要和几个老姐妹一起去山东旅游,散散心。按理说,老人出去走走也正常,可郑先生心里总觉得有点不踏实。他专门叮嘱了好几遍,让母亲出去玩归玩,可千万别在外面乱花钱,尤其别听人忽悠买什么东西。母亲当时答应得挺痛快,说自己知道分寸,让儿子放心。


可谁能想到,这趟原本看着挺轻松的旅游,最后竟成了一场专门为老人准备的局。


母亲后来回忆说,到了那边以后,人刚进地方没多久,就有几个人围了上来,开始不停介绍房子,夸那边海景有多好,环境有多舒服,说这地方以后升值空间有多大,怎么住都划算,买了就是赚了。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根本不给她安静思考的机会。


她当时其实心里已经有点发慌了,觉得这架势太不对劲,脑子里甚至冒出一个很直接的念头,要是今天不掏钱,自己是不是都走不掉了。


更要命的是,旁边还有带她去的老姐妹跟着一块起劲,一脸心动,仿佛大家都已经快被说服了。那种场面之下,一个老人本来就不擅长跟人硬扛,前后夹着压力,越听越乱,最后一咬牙,就在合同上按下了手印。


房子的总价是59万元,首付20万元,剩下的部分按贷款走,每个月大概要还6000元左右。签完合同以后,母亲回来什么都没说,像没发生过一样,自己默默还贷款。郑先生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直到后来事情瞒不住了。


到了2024年10月,母亲终于扛不住了,给郑先生打了电话。电话那头声音都发虚了,吞吞吐吐地说,儿啊,我在山东买了套房,现在快还不上钱了。郑先生一听,当场火就上来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千叮咛万嘱咐,母亲还是在外地稀里糊涂买了房。而且还是在这种明显不正常的情况下签下来的。


后来一问才知道,母亲是靠着自己的退休金和以前攒下来的积蓄,硬撑着还了一年多。可老人收入毕竟有限,月供压在那里,时间一长,钱还是彻底见底了。郑先生越想越觉得这根本不是普通买房,更像是专门冲着老人下的套。母子俩商量之后,决定房贷先不还了,想着既然事情不对,那就先停下来再说。


他们原本以为,不继续履行合同,最多就是把事情终止,大家走法律程序,没想到真正的麻烦还在后面。今年5月,那张购房违约通知寄到了。郑先生这才发现,合同里早就埋着一颗雷。上面写得很清楚,一旦断供违约,每天都要按总房款的千分之三来计算违约金。


看到这里已经够吓人了,可更离谱的还在后面。郑先生把合同拿过来一看,越看越不对劲,后背都发凉。条款里赫然写着,每日按总房款3‰计算违约金,后面对应的金额却写成了17700元。可稍微一算就知道,59万元的千分之三,明明应该是1770元,根本不是17700元。也就是说,就因为多了一个零,违约金一下被放大了整整十倍。


就算按1770元一天来算,从停止还贷到对方发通知的224天,违约金也已经接近40万元了。更别说合同里那个夸张到离谱的17700元算法,硬生生把违约金推到了396.48万元。


郑先生当然不可能接受,赶紧去找对方理论。可对方中介态度也很硬,直接两手一摊,说房子是她自己自愿买的,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是觉得不公平,那就法庭上见。几句话说得轻飘飘,却把所有责任都往老人身上推。


后来,硬碰硬没结果,郑先生又找来了调解员,开始仔细梳理整件事的前后过程。这一梳理,很多问题就更明显了。先是用旅游做幌子,把老人带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再用熟人同行制造一种大家都觉得好的氛围,让老人不敢轻易说不。


然后再安排销售人员轮番上阵,不停灌输海景房、升值、养老这些概念,把人说晕。等你稀里糊涂签了字,可能还会顺嘴提醒一句,先别跟家里人说,免得他们不理解。最后,在合同里悄悄塞进这种极不合理的违约条款,等你后面出问题时再突然亮出来。


这整套手法,说白了,就是专挑信息弱、判断力容易受影响的老年人下手。


好在事情并不是一点路都没有。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者明显缺乏判断能力,导致签下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结果上显失公平,那么受损的一方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这也成了郑先生现在最关键的一张牌。


他接下来最需要做的,就是尽量证明母亲当时签约时不是完全自愿、理性、平等地作出决定的,而是在一种明显被围攻、被施压、难以正常判断的状态下签了字。同时,也要把那份合同里严重失衡的条款问题摆到明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