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项总的观点,Lv把商标侵权已经打包交给中国深圳的这家律所,而这家律所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把LV商标维权当作一门生意了,一门能赚大钱的生意,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当一家律所把商标维权当成赚大钱的生意,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无所不用其极,为了利益小商小贩也不会放过,而小商小贩根本没有力量对抗律所,其结果大多是关门赔钱,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如果不能制止这种“滥告”现象,那很多小微企业都会倒闭破产,因为小微企业很少有注册商标的意识,大多是办理手续后租 个门脸,挂个招牌就开张。
现在只是一家LV,一家律所这么干,但长期下去,当所有律所都看到这门生意,都把它当作一门生意,小微企业还有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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