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的14个人民公社。1958年1月,昌乐行政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全县进行撤区并乡,共计合并为26个乡(镇),分别是城关镇、马宋乡、朱汉乡、林泉乡、毕都乡、时马乡、鄌郚镇、红河乡、平原乡、漳河乡、高崖乡、平柳乡、阿陀乡、乔山乡、乔官乡、北展乡、营丘乡、王俊乡、尧沟镇、黄埠乡、朱刘乡、南郝乡、边下乡、坊子乡、方山乡、北岩乡。
1958年,撤销26个乡(镇),成立12处人民公社。城关镇、尧沟镇、南郝乡、边下乡及黄埠乡的部分村庄合成东风(城关)人民公社,共157个自然村,管理委员会驻城关镇;阿陀乡、王俊乡共71个自然村合并成红星人民公社(阿陀),管理委员会驻阿陀。鄌郚镇、毕都乡、时马乡共81个自然村合并成鄌郚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鄌郚。红河乡、平原乡共78个自然村合并成跃进人民公社(平原),管理委员会驻理家庄子。原平柳乡53个自然村组成和平人民公社(平柳),管理委员会驻崔家庄。北岩乡、乔山乡共64个自然村组成红旗人民公社(北岩),管理委员会驻北岩。朱刘乡及黄埠乡的部分村庄,共53个自然村合并成火箭人民公社(朱刘),管理委员会驻朱刘店。
由坊子乡、方山乡合并成 东方红人民公社(五图),管理委员会驻邓家庄。乔官乡、北展乡合并成先锋人民公社(乔官),管理委员会驻乔官。卫星人民公社(高崖),由高崖乡、彰河乡合成,共50个自然村,管理委员会驻徐家庙。幸福人民公社(朱汉),由林泉乡、朱汉乡合成,共75个自然村,管理委员会驻蔡家河。营丘人民公社(马宋)由马宋乡、营丘乡合成,共82个自然村,管理委员会驻马宋。12月,以上各人民公社全部改以地名命名。 1962年5月,城关人民公社分为城关、南郝、尧沟3公社,全县人民公社达14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