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商标维权?更象独占中华文化,跳出商标范畴,从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角度,LV必须撒掉商标!
苏州的女法官判顶额处罚中国企业,引起了广泛争论,而她能这样判,依据的是知识产权,商标法,没有放大格局,没有从中华文化和该商标的文化来源思考,只是一个依法条限范里的维权判定。
但LV在中国多个省份,多个行业的维护,证明了其不只是为商标维权,而是要掠夺中华民族的相关公共文化,占为独有,而且乘势狂赚一笔,还有法律的保驾护航。
LV胜诉,是按现有的法律框架解释的,但一个外国公司,通过一个商标把整个中国的四叶花文化全给控制了,这不是商标问题,是掠夺,从这方面是可以破的。
然,中国的商标法当时的背景决定了有缺陷性,从无到有,从不熟悉到立法,偏向于知识产权保护而没有考虑文化来源,公共资源,经过多年的实践,在此类案例中,中国企业不占优势,在有争议被处罚时还有法可依。
对于LV的操作,不要被搞成领头羊,以防效仿,此类案件应露头就掐掉,不留幻想。
有一点应该明白,法律是政府治国理政的工具,而不是一个法律去帮外国人控制一个国家的文化,道理很简单,在一定的范围内可行,想利用己有法律去实现质的突破,那就不适合该法的范围,法律是国家治理、守护本土文化的工具,而非反过来束缚本国文化、纵容外来资本圈占民族公共符号的枷锁,保护知识产权也是有度和范围的。
这就是区分LV商标维权是否合理的分水岭,他不是在维权,而是在制造用商标掩饰了的麻烦!
法官判的单调,LV疯狂的维权,网络民意争议大,这个戏应该有个好的收场,不然,中国不知道有多少人要赔钱,人民币,厕所,围墙,地砖,物业!lv商标 LV商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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