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把一家名叫“茉莉奶白”的奶茶店告了,还告赢了。
一审判决,来自苏州中院。理由是奶茶店杯子上的印花,和LV包上的经典老花,构成了侵权。
左边,是几万块的皮包,一枚四瓣尖头花纹,被小心翼翼地印在涂层帆布上。右边,是一杯二十几块的奶茶,一朵类似的茉莉花图案,随着冰块的晃动,凝结着水珠。
法院的锤子落下来,认定奶茶店“搭便车”。
消息一出来,网上炸了。有人立马甩出几张图,一张是LV的老花,另一张,是中国古建筑的窗棂、老瓷器上的纹样、传统织锦的图案。
这些图案,静静地躺在博物馆里,已经几百年、上千年。
镜头被无限拉近,一个尖锐的问题浮现出来:这朵四瓣花,究竟是从奢侈品的图纸上诞生的,还是从某个民族的集体记忆里,被“借”走的?
有人说,商业规则就是商业规则,注册了就是你的,没得聊。
也有人觉得,把流传千年的公共文化符号圈起来,变成自家的私有财产,这事儿,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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