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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这有个更大的挣钱机会摆在你面前,你要不要,江苏州的那个法院敢不敢受理。 ​

LV,这有个更大的挣钱机会摆在你面前,你要不要,江苏州的那个法院敢不敢受理。
​其实国家就应该出台法律,凡是确认为属于华夏文化元素,无论是现代或是历史的,国外公司及个人均不能注册品牌标识或其他。国家也应该赶紧把涉及华夏文化的元素,全部写过法律里,禁止外国人使用,是属于中国的物质文化遗产。

这话说得很直,听得人心里扑通扑通的。可直有直的好处,把窗户纸捅破了,大家都能看见里面藏着什么。

我翻了一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公开记录。过去十年,跟中国传统文化元素沾边的海外商标注册申请,数量翻了两倍都不止。有家欧洲公司,把“端午”两个字在好几个国家注册成香水品牌。端午是咱们的节气,人家拿去做香水,这事搁谁身上不别扭?

再说LV本身。它家2023年财报里写得明白,亚太市场贡献了超过三成收入,中国消费者是主力。一边赚着中国市场的钱,一边把咱们的云纹、如意锁往包上贴。贴了不算,还得抢着去注册。这叫什么?吃饭砸锅都算不上,这叫端着碗往锅里吐口水。

有人会说,文化本来就该互相交流。交流我不反对,但交流是双向的,得有个规矩。日本的和服元素,韩国人敢随便拿去注册商标吗?不敢的。因为人家法律写得明明白白,传统服饰纹样有专门的保护通道。咱们呢?连“少林”两个字都差点在海外变成马桶圈上的图案。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的法官,日子不好过。去年他们受理的涉外商标案子,比前年多了四成。案子到了手里,判轻了不管用,判重了又怕影响营商环境。可越是怕,越有人蹬鼻子上脸。隔壁日本有个案例,一家美国公司想注册“富士山”商标,日本专利局直接驳回,理由就一句话:国家象征,不容商用。干脆利落。

咱们要学的就是这个干脆劲儿。立法不用非得等个十年八年。可以先从目录做起,把那些最典型的元素挑出来,比如四大名著的人物名、二十四节气、传统节日、典型建筑纹样。这些东西认准了,画个圈,圈里面谁也别想乱动。

我专门查过欧盟那边的商标法。人家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严得很,帕尔玛火腿、香槟产区,别说注册成商标,连名字带产地一起仿冒的,罚起来都是天文数字。咱们的传统手工艺,像景德镇的青花、苏州的刺绣,难道比不上一块火腿?差哪儿了?

差就差在主动性上。法律得改,脑袋也得转。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你说LV的包上绣个龙凤呈祥,中国人看着不亲切吗?亲切。但这份亲切不该被拿来当护身符。用了咱们的东西,就得在标签上白纸黑字写清楚,灵感取自中国传统文化。不写,就别用。

这不是排外,是守住自家院子的篱笆。篱笆扎紧了,客人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那些品牌精得很,一看你法律松,立马钻空子。一看你动真格,他们比谁都规矩。

苏州那个案子,不管最后谁来打、怎么判,只要法院敢开这个口子,把理儿说透。哪怕判LV赢,也得让全世界听见咱们的规矩。判输赢不重要,立规矩才重要。老祖宗留的东西,不能再这么不明不白地让人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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