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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安徽庐江,男子怀疑儿子小时候在一村医那治病导致了耳聋,心生怨恨,

“冲动是魔鬼!”安徽庐江,男子怀疑儿子小时候在一村医那治病导致了耳聋,心生怨恨,3年间多次找村医理论未果,便带尖刀去找村医算账,见对方不理他,一怒之下拿刀捅了村医数刀,见对方带伤逃跑,他喝下农药自杀,又去找村医,没找到他就跑了。后村医被鉴定为重伤二级,而男子被判刑10年,村医治伤花了很多钱,又将男子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等51万元,法院最后这样判了。


刘某就因为自己的无端怀疑,毁了两个家庭。

他一直觉得自己儿子小时候耳聋,是当年村医王某给孩子看病的时候治坏的,可既没有医疗鉴定,也没有确凿的证据,就认准了是王某的原因。

从2021年开始,刘某就三天两头找王某要说法,每次去都闹得卫生室里不安生,王某解释了无数次,他半句话都听不进去。

就这么闹了快三年,刘某的怨气越积越深,对王某可以说恨之入骨。

在2024年3月26号那天,刘某再也忍不住火气,干脆揣了把尖刀,直接跑到王某上班的办公室堵他。

见了面后,刘某又翻来覆去,没完没了说儿子耳聋的事,就想让王某给个态度。

王某深知跟他讲不通,就没接他的话,没想到,冷漠反而成了刺激他的导火索,这一下彻底把刘某的火激起来了。

他掏出来刀就往王某身上捅,一连捅了好几刀,丝毫不顾对方的死活。

王某被吓得逃跑……

刘某捅完人后,自己也喝了农药想自杀,但又不想就这么算了,他试图找到王某。

然而,并没有找到,于是就自己跑了。

王某捡回了一条命,但伤得特别重,最后鉴定是重伤二级,右侧的臂丛神经受了伤,治到最后还是落下了残疾,胳膊的肌力只有3级,相当于半只胳膊废了,这辈子都干不了重活。

后来,警察把刘某抓了,法院认定他犯了故意杀人罪,2025年2月的时候判了他10年有期徒刑,这事到这本来刑事部分就算结了,可王某这边的损失还没算。

自从王某被捅伤到2025年2月,他前前后后住院、复查、做康复,光医疗费就花了8万7千多。

后来做了伤残鉴定,是九级伤残,医生说他受伤之后得养一年才能干活,前120天得有人专门护理,90天里得额外补充营养。

王某这边算下来,加上误工费、护理费这些杂七杂八的,再加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这些,向刘某索赔51万多的赔偿,直接告到了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5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王某被刘某捅成重伤构成九级伤残,他主张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未获法院支持。

首先,刘某已经因为故意杀人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这已经是法律对他的惩罚了。

但民事上的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本质上带有“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抚慰”的性质。

而王某坐牢已经完成了对他的惩罚,也算是对受害者精神层面的一种宽慰,所以法律就不再重复支持这类赔偿了。

其次,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单独提民事赔偿,只赔“直接的物质损失”,也就是你为了治伤花出去的钱、因为没法上班少赚的钱这些。

像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未来收入损失的补偿,不属于已经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所以不在赔偿范围内。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王某20.6余万元。

刘某一冲动毁了两个家庭,靠着怀疑去伤害他人,这种做法是两败俱伤的,其实,他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该凭着发泄情绪做出无法挽回的事,后悔都来不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