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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6月24日报道,陕西,一男子中午刚跟朋友喝完酒,晚上又参加了个酒局,

“冤不冤!”6月24日报道,陕西,一男子中午刚跟朋友喝完酒,晚上又参加了个酒局,这个朋友也在其中。结果喝着喝着两人起了冲突,互相拿酒瓶砸了头。酒席不欢而散,男子自行驾车离开,第二天被发现死在了车里!

这事儿发生在4月17日的渭南澄城县。43岁的沈先生头天中午就喝了一顿,晚上又被朋友叫过去接着喝。

一桌六个人,喝了不止一箱啤酒。本来关系还挺好的两个人,酒劲一上来话不投机,直接动起手来。对方先拿酒瓶砸了沈先生的头,沈先生还手,结果对方又补了一下,用酒瓶结结实实敲在脑袋上。

当时看着头皮没破,谁都没当回事。众人一拉一劝,大家就散了。沈先生自己上了车,开车走人。可这一走,再也没醒过来。

第二天早上,他被发现死在洛川县高速口附近的车里,低着头坐在后排,姿势就没变过。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头部被人用钝器打了,重度颅脑损伤致死。

一个43岁的顶梁柱,家里俩孩子,全靠他卖水果养活。一顿酒后,啥都没了。

打人的那个当天就被警方立了案,涉嫌故意伤害罪。按刑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十年起步,最高可以无期甚至死刑。

可就算把打人的判了,钱赔了,那两个孩子没爸了是板上钉钉的事。

有人替沈先生喊冤,可翻开这些年陕西法院判过的类似案子,结局往往比想象的复杂。2016年洛川的一个案子,也是酒后开车肇事身亡,同桌两个人各赔了6万7。法院判得很明白:明知道人家喝了酒还让开车,没拦住,这就是疏忽大意,就得担责。

沈先生这案子没出车祸,人是死在车里,但本质是一个意思——朋友之间喝酒,把人打伤了,不仅没想着送医院,还眼看着他醉醺醺地开车走了。当晚在场的五个人,没一个伸手拦一把。

法律上管这叫“未尽到安全救助和风险劝阻义务”,认定了就得按过错大小赔钱。

这声冤,冤在那条“谁劝我就跟谁急”的拧巴,也冤在所有人在酒桌上都学会了劝酒,却没人学会在关键时候拉人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