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个60岁男子去情妇家私会、喝酒,不了从楼梯上摔下来,当场人就没了!情妇的心也是够狠的,她怕报警后和男子私会的事暴露,更怕自己和男子的死扯上关系,竟然拿铁丝把男子绑了,又骑着电动车拖到路边扔了!
周某和陈某住在同一个村子,两人维持不正当来往已有不少时日,平日里经常私下碰面聚餐。
事发当天周某来到陈某住处,两人摆开酒水一同饮用,期间喝下不少白酒,周某意识慢慢变得模糊。
聚餐结束周某打算离开,在陈某家中的室外楼梯行走时脚步不稳,直接从台阶高处重重摔落在地面,陈某上前查看的时候,周某已经没有呼吸和心跳,大概率当场失去生命。
正常情况下普通人撞见这样的场面,第一反应都会联系警方和医护人员,确认现场情况,妥善处置遗体,陈某却生出逃避责任的心思,害怕两人私下往来的事被村里人知晓,也不想因为周某离世惹上麻烦,索性打算把这件事彻底掩盖。
她翻出家里存放的铁丝,一圈圈捆住周某的身体,借助电动车的拖拽力,连夜将遗体运到村子周边偏僻的路边草丛丢下,之后原路返回住处,对外只字不提当晚发生的一切。
隔了一段时间周某家人察觉亲人长时间失联,四处打听踪迹,顺着沿路线索查到陈某身上。
陈某扛不住询问才说出丢弃遗体的完整经过,家属看完遗体、听完陈某的叙述,内心积攒大量愤怒,整理完整证据前往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陈某对周某的死亡以及遗体遭丢弃这件事存在重大过错,提出41万余元的各项赔偿诉求。
法庭开庭审理阶段,陈某全程态度强硬,全程没有半点愧疚,当庭做出辩解,称周某主动上门喝酒,摔倒完全是因为自身饮酒过量,走路失控造成,整件事和自己不存在关联,不该由自己承担赔偿款项。
陈某还称自己没有动手伤害周某,人不是她推下去,后续转移遗体只是一时慌乱,不应该背负大额赔偿。
完整证据链条摆在法庭之上,能够看出陈某存在多处不可推卸的过错,她主动邀约周某在家饮酒,没有对醉酒的周某做好照看,对方摔倒后没有及时寻求救援,存在延误救助的责任,后续为掩盖私情私自转移、遗弃遗体,更是加重对周某家属的精神伤害。
多条过错叠加在一起,不能简单用周某自行摔倒开脱全部责任。
成年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往往容易滋生各类无法挽回的祸事,陈某从饮酒照看、事发处置到遗体处理,每一步都只考虑自身脸面,完全忽略生命该有的基本尊重,出事之后第一想法不是弥补过错,而是销毁痕迹逃避追责。
41万余元的赔偿诉求,不单单是对生命逝去的补偿,也包含家属因遗体被随意丢弃承受的巨大精神打击。
人面对突发伤亡事件,最基本的底线是敬畏生命,及时寻求官方介入,私自转移丢弃遗体的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也触碰法律划定的红线,心存侥幸逃避责任,最后只会迎来法律层面的追责,付出对应的经济代价。
人与人相处不管是什么关系,都该扛起分内的照看义务,不能在危险发生之后,一心只想把所有后果推给逝者自身。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