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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点的安徽滁州,一场至亲反目的持刀血案悄然发生。刘某当晚在小舅子郭某家中留宿

凌晨3点的安徽滁州,一场至亲反目的持刀血案悄然发生。刘某当晚在小舅子郭某家中留宿,疲惫之下直接躺在客厅沙发上睡着了。睡在亲戚家,刘某没有任何防备,根本没想到这个晚上会出事。

郭某这段时间状态一直不好,长期没有固定工作,日子过得散漫。郭某的姐姐看不下去,时不时当面数落郭某,刘某也跟着劝过几次。

在郭某看来,这种反复的唠叨和催促越来越难以承受,慢慢积累成了一种抵触,再后来,这种抵触变成了愤恨。

等屋里所有人都睡熟,郭某起身拿出一把单刃尖刀,走到刘某身边,没有任何预警,朝着刘某的左肩、胸部、左肘部连续刺了三刀,还扬言要置对方于死地。

剧烈的疼痛把刘某惊醒,刘某本能地伸手死死攥住刀刃,两人随即在沙发上僵持对峙,场面极度凶险。屋内的动静惊醒了郭某的儿子。

这个少年跑出来,看见父亲持刀与姨夫对峙,没有退缩,也没有偏向自己的父亲,直接上前强行夺下了那把刀,冲突就此终止。

刘某随后自行拨打120就医,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按照刑法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的适用规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害人出具谅解书的,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

刘某及其妻子事后出具了谅解书,加上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法院综合各项情节作出了判决。郭某的儿子那一刀夺下去,究竟改变了多少,案子结束之后才看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