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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一女子跟老公成家之后,公公一心帮衬小家庭,这些年断断续续给夫妻俩转了一

湖北仙桃,一女子跟老公成家之后,公公一心帮衬小家庭,这些年断断续续给夫妻俩转了一千多万。可过了七年,俩人感情过不下去打算离婚,公公见状立马起诉儿子儿媳,表示之前给他们转的钱都是借款,他们必须要还钱。对此,女子的丈夫同意还钱,而女子则认为,这就是公公为支持小两口的生活而对他们的赠与,一分都不用还。(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陈保国常年在本地经营实业,手里有稳定收入来源,儿子陈峰和儿媳林曼在湖北仙桃登记结婚,两个人婚后自主创业,起步阶段缺少启动资金,日常大额开支难以支撑。

从二人领证的第一年开始,陈保国就陆续通过本人名下多张银行卡,分次向夫妻二人的个人账户划转资金,七年时间里所有转账累加总额突破一千一百万元,资金流转记录全部保存在银行系统里。

陈保国转出的钱款,大多被陈峰和林曼用来购置多套不动产、投入门店运营,剩余部分用作一家人日常大额开销、车辆购置,所有资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共同名下,婚后七年时间里,陈保国没有主动要求过夫妻俩偿还任意一笔钱款,日常家庭聚会的交流内容里,也没有出现过约定还款时间、利息标准的相关文字记录,没有书面借条,没有单独的借款协议,转账备注一栏大多空白,少量备注内容只标注家用、周转字样。

婚姻走到第七个年头,陈峰和林曼在经营理念、生活琐事上持续出现分歧,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之后,确定解除婚姻关系,进入财产分割流程。夫妻二人核算名下共同资产时,林曼提出房产、商铺全部用公公的资助资金置办,相关财物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离婚之后按照现行法律均分。

这个方案确定之后,陈保国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材料,把陈峰、林曼共同列为被告,主张七年累计转出的一千一百万元全部属于民间借贷,要求两名被告人全额返还本金。

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原被告双方提交不同举证材料。陈保国手里的证据只有完整银行流水,没有其他能够佐证借贷约定的资料,陈峰当庭认可父亲的全部诉求,承认所有钱款都是借款,愿意配合全额偿还。

林曼提交房产购置合同、门店注册资料,举证全部资金投入夫妻共同生产生活,钱款是长辈出于亲情无偿帮扶,双方自始至终没有达成借钱还款的口头或者书面约定,不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受理法院调取全部转账流水、房产档案、工商注册资料,结合本地同类家事案件的审判规则开展审理工作。法庭结合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梳理此类亲属间大额资金往来的判定标准,父母婚后给子女夫妻大额转账,没有明确书面借款约定、没有聊天记录佐证借贷合意的情形,举证借款属性的责任落在出资的长辈身上。陈保国无法补充借条、还款约定等关键证据,仅凭银行转账明细,不能直接认定钱款属于借款。

最终法院出具判决文书,剔除其中两笔陈峰单独签字确认借款、林曼没有使用的一百二十万资金,剩余九百九十多万元认定为陈保国对陈峰、林曼夫妻二人的婚内赠与,林曼不用承担对应钱款的偿还责任,一百二十万由陈峰个人独自偿还给陈保国。判决落地之后,陈保国没有继续提起上诉,陈峰遵照判决内容按期结清个人债务,夫妻二人继续按照此前协商的方案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案件经过媒体发布之后,各大社交平台的评论区聚集大量网友留言,留言内容分成两种不同方向。不少已婚网友结合自身经历留言,身边很多长辈都会拿出积蓄帮扶成家的晚辈,给钱的时候顾及亲情不会立下凭证,一旦子女婚姻破裂,长辈想要追回钱款缺少法律支撑,大额资金的支出最好提前落实书面约定。

从事法律行业的网友留言说明,亲属之间的金钱往来区分赠与和借款,不能依靠事后单方口头改口,大额钱款交接时落实文字协议,既能保护长辈积攒多年的个人财产,也能避免离婚阶段出现无休止的财产纠纷。

还有已经为人父母的网友留言,帮扶子女的出发点是希望晚辈日子安稳,大额出资提前敲定资金属性,可以减少日后家庭内部的矛盾冲突。

这件事也让普通家庭看清亲属资金往来的潜在隐患,亲情没办法替代书面约定,口头帮扶带来的不确定性,很容易在婚姻变故之后演变成诉讼纠纷。

针对长辈大额资助子女婚后生活,大家觉得事前需要提前写明钱款是赠与还是借款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

评论列表

非正常人类研究专员
非正常人类研究专员 3
2026-06-04 12:55
这特码就是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