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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大法院终审驳回上诉,判处杀害小学生的教师无期徒刑】海外新鲜事 热点现场 因

【韩国大法院终审驳回上诉,判处杀害小学生的教师无期徒刑】海外新鲜事 热点现场

因涉嫌诱骗并杀害学生而被起诉的小学教师明在完(49岁)被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大法院第一庭(主审大法官徐敬焕)于2日对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营利诱骗等)、损坏公共物品、施暴等罪名被起诉的明某,维持了原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原审下达的30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佩戴命令也被维持。

明某于去年2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在大田的一所小学实施了犯罪行为。她对结束照管课堂正要回家的一年级学生金河那(音)说"要给你书",并借此接近。随后将金某诱骗至视听室,用事先准备好的凶器将其杀害。

调查结果显示,明某的暴力倾向在作案前就已显露。作案前4至5天,她曾踢坏了学校办公用电脑,并殴打了劝其下班的同事教师。检方认为,明某完全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后果,因此对其求处死刑。

明某方面在审判过程中始终主张其当时处于心神微弱状态,请求从轻处理。然而,一审法院虽然承认明某的心理状态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稳定,但考虑到犯罪的残忍性,认为没有酌情从轻的情节,故判处其无期徒刑。

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审判庭指出:"被告人直接挑选了犯罪对象,并准备了作案工具","综合其在犯罪后试图躲避侦查的行为来看,很难认定其丧失了辨别事物的能力。"大法院也认为原审判决不存在对法理的理解错误,因此驳回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