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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日本灯塔是日本青年社于1978年8月在钓鱼岛上搭建的,后因台风侵袭而损毁,

钓鱼岛日本灯塔是日本青年社于1978年8月在钓鱼岛上搭建的,后因台风侵袭而损毁,于1988年修复。很多人不知道,日本青年社当年敢在钓鱼岛上搭这座灯塔,根本不是单纯的“民间行为”,背后藏着明确的刻意试探。 钓鱼岛位于东海大陆架东端,距离台湾宜兰县约170公里,岛屿群由钓鱼岛主岛及黄尾屿、赤尾屿等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自明朝洪武年间起,中国官方文献如《顺风相送》已明确记载其为台湾附属岛屿,明清海防体系将其纳入巡防范围。清代《台湾府志》详细描述岛屿位置和渔业活动,证明中国对这片海域的持续管辖。1895年甲午战争后,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强占台湾及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但二战结束时,《开罗宣言》要求日本归还窃取的中国领土,《波茨坦公告》重申此项条件,日本投降书亦接受这些条款。钓鱼岛随之回归中国版图,却因冷战格局被美国托管琉球群岛期间划入其行政范围,并用作军事靶场。1951年《旧金山和约》由美日等国签订,中国未参与,该约将钓鱼岛纳入南西群岛,但中方视其为非法文件,违反战后国际共识。 战后初期,钓鱼岛问题相对平静,直至1968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地质调查报告指出东海大陆架蕴藏丰富石油天然气资源,潜在储量达数百亿吨。这份报告迅速点燃各方兴趣,日本开始强化对岛屿的实际控制。1971年,美日《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行政权移交日本,包括钓鱼岛在内,中国大陆和台湾当局立即提出抗议。美国国务院澄清仅移交行政管辖,不涉及主权归属。次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中,双方默契回避钓鱼岛争议,以推动和平友好条约签订。中国领导人强调,此类问题可留给后代处理,体现了着眼大局的务实策略。1978年8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生效,两国进入经贸合作高峰期,日本经济依赖中国市场,中国则吸引日方投资和技术。条约签订当日,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却选择在钓鱼岛主岛西侧搭建灯塔,此举并非巧合,而是精心算计的试探行为。 日本青年社成立于1961年,初期名为楠皇道队,1969年更名,现为日本最大右翼组织之一,成员约2000人。该社与暴力团体住吉会密切关联,常以恢复所谓国权为名从事极端活动。1978年8月12日,社团8名成员登岛,竖起一座5.5米高的金属框架灯塔,顶部安装旋转灯泡,底部用水泥和石块加固。表面上标榜为民间航标维护,实际目的是制造岛上设施痕迹,强化日本的“存在感”。钓鱼岛周边海域,中国渔民世代作业,传统航线靠潮汐和星象指引,无需此类灯塔。日本青年社此番行动选在条约生效节点,赌准中方不愿因小事破坏大局,同时避开巡航密集期,确保行动隐蔽。 中方反应迅速。外交部通过驻日使馆发出照会,明确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为中国固有领土,日本青年社行为违反国际法,无任何法律效力。福建渔民率先发现异常,报告渔政部门,引发海峡两岸强烈抗议。该灯塔存在不到一年,便在1979年台风袭击中损毁,框架倾倒,碎片散落岛上。中国渔船绕岛查看后确认其彻底毁坏,此事被视为自然对非法设施的惩戒。日本青年社未就此罢休,1988年6月,以首座灯塔营运10周年为由,申请修复许可,经冲绳当局批准,携带焊接钢材和太阳能面板再度登岛。新灯塔高6米,结构更坚固,底部浇筑深层混凝土,顶部升级为太阳能供电,照射范围达30公里。施工历时三天,社团成员轮班作业,避免中方巡航时段。修复后,灯塔纳入日本海图标注,社团头目江藤智保持续推动类似行动,资金部分来自捐款和关联企业。 此次修复暴露日本部分势力的默许。日本青年社作为民间组织,携带建材登岛需官方层面的放行,冲绳县和海上保安厅提供间接支持。1988年国际环境有利日本,海洋权益讨论升温,美日同盟强化,该社借机制造“实际管控”假象,意图将灯塔纳入国际航标体系,混淆主权归属。钓鱼岛主权依据历史事实确立,明朝起纳入宜兰县管辖,清代海防图明确标注其位置。二战后国际文件要求日本归还台湾附属岛屿,钓鱼岛自然在内。日本青年社的举动本质上是历史无视和法理践踏,社团与黑社会结合的模式,使其行动带有系统性侵扰特征。 中方立场坚定不移。外交渠道多次向日本政府提出严正抗议,要求制止民间干扰,拆除非法设施。巡航频率增加,海警船常态化绕岛,记录岛上动静,提供渔民气象和导航援助。2000年4月,日本青年社在岛上建立尖阁神社,供奉天照大神,进一步强化宗教符号控制。2005年2月,社团将灯塔无偿移交海上保安厅,成为国有财产,日本政府以此为由纳入航海图,宣称用于航运安全。社团每年派3至7人维护,携带工具拧紧螺丝,擦拭面板,但这些努力未获国际承认。中国外交部重申,单方面行动非法无效,主权不容侵犯。2012年,日本政府以20.5亿日元从栗原家族“购买”钓鱼岛等岛屿,实施国有化,引发中方强烈反对,此举被视为对搁置共识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