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翟某某敲诈勒索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婚恋关系中恶意敲诈行为的严正立场,同时也揭示了现代婚恋关系中亟待关注的法律风险。该案判决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示范意义,更为社会公众敲响了防范婚恋诈骗的警钟。 从法律认定角度看,本案呈现出三个典型特征:首先,被告人在仅42天的婚姻存续期内,在无共同财产积累的情况下,通过威胁手段索取巨额财物,其非法占有目的明确;其次,被告人在获得660万元及房产后仍持续施压,胁迫行为具有明显的延续性;最后,涉案金额高达近千万元,远超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这三个特征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犯罪构成要件。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在判决中特别强调了两点:一是明确否定"婚内索财"的正当性,指出被告人不具备任何民事请求权基础;二是在被告人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坚持顶格量刑,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造成被害人自杀这一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这种司法立场对于遏制近年来出现的"闪婚勒索"等新型犯罪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该案同时暴露出当前婚恋关系中的多个风险点:婚前财产约定意识薄弱、遭遇威胁时的法律救济渠道不畅、以及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类似案件中的被害人往往陷入"私了"的困境,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此案的判决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婚姻关系绝非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任何试图通过胁迫手段获取财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司法机关通过该案清晰划定了婚恋财产纠纷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对规范婚恋关系中的财产往来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对于公众而言,此案提醒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在婚恋关系中注意保留财产往来的书面凭证,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济,避免陷入类似的"敲诈陷阱"。严惩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前夫
不违法,但显得您没货。
【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