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对父母离婚后,患有先天疾病的孩子由父亲来抚养,母亲支付抚养费。可是,没过多久,母亲就人间蒸发了,而孩子父亲更是将孩子丢给了年迈的爷爷奶奶。两位老人靠着捡垃圾、打零工,勉勉强强能让孩子吃得上饭。可随着他们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逐渐没有办法再继续抚养孙子了。老人起诉了自己的儿子,希望儿子能抚养孙子,但名下有两套拆迁房的儿子却拒绝掏出一分钱:谁让你们把他养大的?他要是早点死现在还有这么多事吗? 据方圆9月14日报道,赵刚和刘霞于二零零七年生下了儿子小虎,可不幸的是,小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脑瘫。 赵刚和刘霞在生孩子前就争吵不断,现在又生了一个有病的儿子,日子更是过不下去了。 二零一二年,赵刚和刘霞离了婚,小虎被判决跟着父亲赵刚一起生活,母亲刘霞则需要定期支付孩子抚养费。 可谁知道,离婚前几个月的刘霞,还能定期把生活费打给孩子,渐渐地,她打钱越来越不准时,直到有一天,赵刚再也联系不上她,就像凭空蒸发了一样。 至于赵刚这边,虽然孩子判给了他,但他没有尽到一天做父亲的责任,离婚当天就把孩子丢到了年迈的父母郭芳和赵强那里。 郭芳和赵强没有办法,只能抚养这个可怜的孙子。两位年迈的老人退休金十分微薄,平时只能靠着捡垃圾和给别人打零工挣钱,勉勉强强能糊口。 二零一八年,老父亲赵强终是没有扛住生活的压力,积劳成疾,离开了人世。 郭芳的身体也越来越差了,她本身就有基础病,再加上常年劳作,不幸得了脑梗。 她害怕自己死后没有人来照顾这个孙子,便多次请求赵刚,希望他能抚养自己的儿子。 赵刚虽然有能力抚养孩子,可是他却拒绝了。除此之外,他还辱骂郭芳,甚至对年迈的母亲动手。 无奈之下,郭芳只好起诉了赵刚,希望他能抚养孩子。 那么,这件事最后会怎么判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因此,赵刚被判决支付儿子5.3万元的抚养费,可赵刚玩起了人间蒸发,判决书生效后就联系不上人了,一分钱都没有拿。 郭芳彻底绝望了,她寻找民政部门,希望能将孙子安置到福利院。可是,孙子有法定监护人,不符合福利院收养的条件。 于是,在民政部门的帮助下,孩子暂时被放在养老院。安置好孩子后,郭芳以遗弃亲子为由,再次起诉了赵刚。 经调查,民警发现,赵刚名下有两套拆迁房,每个月光靠收租就能有一笔不菲的收入,他完全有能力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赵刚明明有能力掏出这笔钱,但在这十多年来却没有尽到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甚至对老人恶语相向,其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遗弃罪。 同时,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经会商认为监护侵害行为严重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赵刚涉嫌遗弃罪,属于严重的监护侵害行为。因此,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正式撤销了赵刚的监护权,指定民政部门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最终,赵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孩子的监护人转移至了民政部门,而赵刚虽然失去了监护资格,仍然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法律义务。 那么,对于这件事您有何看法呢?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素材来源:方圆 9月14日
陕西咸阳,一对父母离婚后,患有先天疾病的孩子由父亲来抚养,母亲支付抚养费。可是,
梅姐说法
2025-09-14 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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