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对贪官惩处严厉,可能没有人比得过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了。 朱元璋是封建历史上无人能及的狠人,他要么不做,要做就做绝,在对待贪官的惩处上,也是如此。 朱元璋手下有一位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朱亮祖,被封为永嘉侯,镇守广州,位高权重。 但朱亮祖为维护当地土豪劣绅,借朱元璋之手,杀死为官极为清廉的番禺县令。 很快,朱元璋就得知了此事的真相,派出大理寺官员手持他的手谕,把朱亮祖父子俩押往京城。 最终,朱元璋和侍卫们动手用鞭子,活活抽死了朱亮祖父子俩。 建国之初,朱元璋就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凡是贪污60两以上银子的,必杀! 对于贪污的官员,朱元璋甚至动用凌迟之刑,受刑者最高记录是,被割了3000多刀,肉都被割完了,人还没有死。 在刑罚方面极有创造力的朱元璋,除了动用凌迟之刑对付贪官,还开发了“抽肠、刷洗(用开水把人烫熟,再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来,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罚。 在朱元璋手里,被杀掉的贪官有几万人,他当皇帝20年时,全国13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大部分都被杀掉了。 历史上还有哪个皇帝对付贪官的手段像朱元璋这么极端严酷?可就是这样,在朱元璋活着的时候,贪官还是前赴后继,根本杀不完!贪官居然杀不完,问题出在哪里? 可见,贪官越来越多,并不能简单归罪为,对贪官的惩罚不够严厉。用“杀”的手段都不能遏制官员贪腐,难道这个问题就无解了吗?
若朱标不死朱棣就不敢造反?恐怕答案恰恰相反。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的棺材刚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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