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美元也不行!”新疆哈密,女子整理亡夫遗物时,发现了11398张百元美钞。女

晴澍世界说 2024-10-02 13:27:09

“假的美元也不行!”新疆哈密,女子整理亡夫遗物时,发现了11398张百元美钞。女子先是把这笔钱交给表哥保管,女子的新男友得知后,建议这笔钱自己保管。不成想,在运输这笔钱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竟鉴定这些美元全部为假钞,而女子也因持有假币罪、运输假币罪被提起公诉,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张梅的丈夫赵刚,因为一场意外去世。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只剩下张梅整日以泪洗面。

处理完赵刚的后事,张梅决定与从前挥手告别。她准备将丈夫的一些遗物处理掉。

在丈夫房间内的床底下,张梅发现了一个硕大的黑色行李箱。这个行李箱张梅从来没有见过,这不禁引起张梅的好奇。

等张梅打开行李箱的时候,彻底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里面哪里有什么衣服,全部是一沓沓崭新的美元。

粗略的数了数,一共有11398张。望着这笔“飞来横财”,张梅一下子失去了主意,只能把这笔钱送到一个远房表哥家里。

事后,张梅的新男友刘大勇得知此事,不禁两眼放光,他埋怨张梅做事欠考虑,这笔钱应该由两人一起保管。

在刘大勇的怂恿下,张梅再次来到表哥家里,把行李箱放到车上,准备送回家中。

没想到,路上刚好被执勤民警抓获。经专业机构鉴定,这些美元全部为假钞。

张梅辩称:

这笔钱并非自己所有,而是亡夫赵刚留下的遗物。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刚从未对自己说过此事,自己也不知道这笔钱是假钞,也没有花一分钱。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案中,张梅并不知道这笔钱是假钞,为此不符合“明知是假钞而持有”的情况,故不构成犯罪。

检方认为:

经调查,张梅的丈夫赵刚就是一个普通人,拥有如此数量的美元,不符合常理。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张梅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选择隐瞒,主观上存在据为己有的故意。

另根据对张梅身边朋友的询问,张梅曾委托朋友对假币进行过鉴定,故张梅不知情的主张,系隐瞒实情。

经专责机构鉴定,张梅所持美元均为假币,且在运输过程中被抓获,认定为持有假币、运输假币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张梅是否对所持假币知情。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张梅无法提供必要的证据加以佐证,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刑法》第171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清点,张梅非法持有假币11398张,折合人民币70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至于张梅为什么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无非就是起了贪念。

综上法院判决,张梅犯持有假币罪、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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