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女子被拉进一个微信群抢红包,结果被警方认定其参与了赌博活动,不仅对女子罚了款,女子的微信支付也被限制了。
(来源:海报新闻)
刘女士在微信上结交了一个朋友,然后在朋友的介绍下,进入了一个抢红包微信群。
该微信群的群主经常搞发红包活动,起初刘女士只是出于好奇和娱乐的心态,偶尔参与群里的抢红包活动。
后来随着抢红包规则的不断改变,刘女士觉得越来越刺激了。
根据抢红包的最新规则:凡抢到红包者,其所抢金额的最后一位数字,如果与发红包人指定的数字相同,那抢红包人就要向发红包人支付所发红包总金额的1倍到1.6倍的钱款。
随着这一规则的出台,群里参与抢红包的人越来越多,红包的金额和频率也逐渐攀升。
刘女士也被吸引了过去,她甚至开始计算每次抢红包的概率,试图找到一种能够纯赢钱的策略,而就在不知不觉中,刘女士的赌资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累计达到了2万余元。
事发当天,刘女士正在家中抢红包,突然接到了山西交城县的民警的电话,称这个抢红包群的群主因涉嫌组织赌博,已被警方抓获,而刘女士作为参与者之一,需要接受调查。
后刘女士一五一十地将自己所知告诉了警方,警方结合事实依法对刘女士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刘女士深感懊悔和自责,她称自己是一时的糊涂,现在弄得心里好难受,微信支付功能也被限制了,生活真的很不方便。
那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评价此事?
1、赌博行为的定性。
赌博行为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刘女士所在的微信群内大搞抢红包活动,虽然名义上是在抢红包,是娱乐活动,但实则是带有营利性质的赌博行为。
既然如此,无论是群主还是参与者,都将受到处罚。
2、参与赌资较大的定性。
《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单注金额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或全场输赢额2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按照湖南省的标准,这赌资较大就单注赌资20元以上,即可认定为赌博。
刘女士累计赌资达到2万余元,显然超出了一般娱乐活动的金额范畴,符合“赌资较大”的标准,最高可处15日治安拘留的顶格处罚。
3、山西警方来办此案,会不会涉及管辖问题?
由于群主是在山西被抓获,所以该案由山西警方来办并无不妥,没有违反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
但如果要对刘女士采取治安拘留措施,那可以申请湖南警方协助,对刘女士采取治安拘留措施。
不过在本事件中,警方并没有对刘女士采取拘留措施,只是做了罚款处罚,这算是最轻的处罚了。
希望刘女士吸取教训,以后别再参与赌博中了。
至于刘女士的微信支付功能被限制,这是为了防止其继续参与赌博活动或转移违法所得,所以在刘女士接受处罚后,可以申请将限制取消。
4、最后,微信群抢红包也是有很多套路的,如果是亲友之间娱乐性质的抢红包,这并没有问题,可一旦涉及到营利,或者频繁抢红包,就容易被盯上。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因为一时对红包的贪念,走上违法之路。
对此,您怎么看?
姬圭晱
赞叹地藏菩萨,吉祥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