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迷人的越危险!湖北一男子,通过婚介所,花了15万娶了一越南媳妇儿。洞房花烛夜当

晴澍世界说 2024-08-29 15:30:40

越迷人的越危险!湖北一男子,通过婚介所,花了15万娶了一越南媳妇儿。洞房花烛夜当天,媳妇儿却不让男子碰,说是生理期。一连6天,男子都没有碰媳妇儿。然而,第7天,惊人的事情发生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刘越山成了家里的老大难,33岁了,还没成家,父母都急坏了。

刘越山心里压力也很大,他做梦都想娶个媳妇儿回家。

也难怪刘越山找不到媳妇儿,他这个人性格不是很好,不爱说话,长相又很普通,关键是个子也不高。

这么说吧,把他放到相亲市场上,一点竞争优势都看不到。

就在刘越山一家子着急的时候,母亲说:我看临村有俩小伙儿,娶的外国姑娘,听说是越南的,长得还俊的不行,要不,你也考虑考虑娶个越南的。

刘越山一开始还抵触,说:语言不通,两口子过日子,说话都听不懂,过的有啥劲儿呀?

母亲:那也总比没有好。你看你,马上就35岁了,连个媳妇儿都没有,我跟你爸走在村儿里的街道上,头都抬不起来。

刘越山不耐烦的说:妈,我33,不是35。

母亲:虚岁34了,眼看就35了。

刘越山觉得烦,回到自己房子,蒙着被子,但怎么也睡不着。

他开始想母亲刚刚说的话:找个越南媳妇儿,有总比没有好。

刘越山内心动摇了。

过了两天,他跟父母商量,让父母打听打听,怎么娶外国媳妇儿。

母亲大腿一拍,高兴的说:儿啊,你可是想通了,妈这就去给你打听。

经过刘家一家人的努力,刘越山终于通过一家婚介所,找了一位越南姑娘,花了15万。

这15万,可是掏空了他们家所有的家底儿。

这姑娘叫苏晓晓,长得还挺漂亮,身材也好,刘越山第一次见,就沦陷了。

刘越山给婚介所支付完15万后,就直接领苏晓晓回家了。然后亲朋好友在酒店吃了顿饭,算是结婚酒席,这事儿就成了。

当天晚上,也就是刘越山的洞房花烛夜,刘越山洗完澡,迫不及待的躺在床上,想要和苏晓晓行鱼水之欢。

可不管刘越山怎么主动,苏晓晓就是不依。

最终,两人几经纠缠后,苏晓晓用表情和手势极力演绎,刘越山才明白,她正在生理期。

旁边躺着一位美女,却不能碰的滋味太难受了。

就这样熬了6天后,刘越山实在按耐不住了,心想,生理期怎么着也该完了,可还是被苏晓晓拒绝了。

正当刘越山百思不得其解时,意外发生了。

次日,凌晨3点,他半夜起来上厕所,发现苏晓晓不见了,根本不在床上。

他赶紧在家里找,客厅,厕所,厨房,找了个遍,都不见人。

这下,刘越山预感不好,赶紧跑到大门口,一看大门闭着,没有锁。

刘越山立刻追出门去,在离村口不到600米的菜地里,追到了苏晓晓。

虽然语言不通,但刘越山觉得自己很有可能被骗了。

于是立刻报警,将苏晓晓交给了警方。

1、警方找了翻译,在专业翻译的协助下,警方调查出,苏晓晓是偷渡过来的,而给刘越山介绍媳妇儿的婚介所负责人,也是个骗子。俩人经常用这种方式诈骗,刘越山是苏晓晓偷渡过来后,实施诈骗的第3个人。

《刑法》第266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婚介所老板,毋庸置疑,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拘役。

2、外国人在我们国内犯罪,该如何处置?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

我们是法治国家,对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也就是说,苏晓晓在我国境内犯罪,将会受到我国法律制裁。

3、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晓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以嫁人结婚为由,骗取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附加驱逐出境,对诈骗犯罪所得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人刘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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