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偷腥的下场!”广东,一男子意外发现,妻子与健身教练私通,可男子不动声色,跟踪妻子来到酒店,拍下妻子与教练在床上运动的视频,随后直接将视频发到了家族群,妻子羞愤之下自杀,其家人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4万,可法院判决却出人意料! (来源:任丘司法)
晚上9点,刘浩宇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可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妻子贝娜娜的人影,只有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在家。
“妈,娜娜怎么又不在家?”刘浩宇问母亲。
母亲则抱怨道:“你这个媳妇,又去健身房了,两个孩子扔家里也不管!”
刘浩宇顿时心里既疑惑又生气,最近妻子经常不在家,说是身材走了样,要去健身房锻炼。
刘浩宇支持妻子运动,可最近去健身房越来越频繁,而且每次还画了精致的妆容,穿上性感的衣服。
去健身房锻炼,需要打扮的这么花枝招展吗?
多年在商海中搏杀,刘浩宇不仅积累了不菲的家产,也练就了沉着冷静、处世不惊的心态,他要悄悄的来调查事情真相。
果然,妻子很晚才回家,刘浩宇没有吵闹和质问,还嘱咐妻子早点洗澡休息。
可等妻子睡着后,刘浩宇打开了妻子的手机。这才发现,妻子与她的私教陈小川,那些露骨和不堪入目的亲密聊天记录!
要是换做平常人,肯定会当场炸裂,可刘浩宇毕竟不是一般人,他不动声色将手机放回原位,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第二天晚上,妻子照常画上浓妆要去健身房锻炼,贝娜娜不知道的是,刘浩宇早就开车在她后面偷偷跟踪。
果然,贝娜娜车停在了健身房楼下,一名男子钻进了妻子豪车里。
刘浩宇远远看到,妻子和男人在车里又亲又抱,看样子这名男子就是妻子的私教陈小川!
随后两人开车离开,来到了一个酒店。刘浩宇感觉脑袋发懵,差点没忍住冲动,上去当场将两人抓现行!
但最后他还是忍住了,等妻子与陈小川上楼后,他开始实施计划。
这个酒店的老板是刘浩宇的朋友,他当即拨通对方电话,找老板要了一张万能房卡!
随后来到两人开房的房间,刘浩宇在门口等了一会,又打开手机摄像头,刷开房门冲了进去。
正在偷腥的两人当场吓懵,而贝娜娜看到是丈夫后,早已经吓得六神无主。
刘浩宇表现的十分冷静,他让贝娜娜穿好衣服,带她来到了酒店另一个房间。
“你们在一起干这事很久了吧?今天这个局面我也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有两个要求:一是离婚,二是你净身出户,两个孩子和家里的财产你都别想要!”刘浩宇说的十分坚定。
虽然贝娜娜痛哭流涕,说自己一时糊涂,下跪恳求丈夫原谅,可刘浩宇不为所动,此时他心如死灰,妻子的背叛让他既愤怒又痛心。
贝娜娜眼见无法挽回,只得当场答应,并签下了离婚协议。
可毕竟她心有不甘,如此富有的家庭,还有2个孩子,让她一下子放弃,她也做不到。
于是在正式离婚登记那天,贝娜娜当场反悔,要求分一半财产和抚养一个孩子。
为此,夫妻俩大吵了一架,刘浩宇再也无法忍受,一怒之下将贝娜娜偷腥的视频,发到了家族群里。
丑闻像瘟疫一样蔓延,面对家人的指责和谩骂,贝娜娜彻底崩溃,最后选择了自杀。
事后,贝娜娜的父母对刘浩宇恨之入骨,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女儿和刘浩宇的1200万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对刘浩宇判刑,要他赔偿逼死女儿的各项费用124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刘浩宇是否应当为贝娜娜的死负刑事责任?
贝娜娜父母认为,是刘浩宇逼死了女儿,但实际上刘浩宇并没有故意伤害甚至杀人的动机,而贝娜娜的死亡也是其自杀所致,因此,刘浩宇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的刑事犯罪。
当然,刘浩宇在激愤之下,将妻子与健身教练偷欢的视频发布在了家族群(群内有双方父母及大舅子等7人),侵犯了贝娜娜与教练陈小川的隐私权。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和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刘浩宇泄露他人隐私,应当处拘留或者处罚款。因此,刘浩宇的行为只是违法,但并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 贝娜娜的父母要求分割1200万元是否有法律依据?
由于刘浩宇与贝娜娜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该协议已经约定了贝娜娜净身出户,也就意味着,夫妻间的财产已经全部归刘浩宇所有。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贝娜娜签订了离婚协议,身上并无分文,自然也不能继承所谓1200万里的一半。
3、 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浩宇与贝娜娜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予以认可。
至于贝娜娜父母提出离婚协议是受刘浩宇逼迫,因无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不予采纳,因此法院认定该协议有效,1200万财产属于刘浩宇所有。
对于贝娜娜父母提出女儿死亡的赔偿,法院认为,刘浩宇发送视频的家族群相对封闭,人数有限,都是至亲之人,也无特别过分之处,贝娜娜应为自杀承担主要主要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贝娜娜父母所有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你看西门庆
用户10xxx99
法官判得明白,以理服人。
用户17xxx63 回复 08-31 03:40
网友制作的 有理有锯,以德斧人[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滟滟
不应过度保护个人隐私,尤其是某些隐私已经严重侵害别人的重大切身利益时,应当向利益攸关方及时公开和通告某些隐私,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合法利益不守侵蚀侵犯!
用户69xxx87 回复 09-01 09:38
比如,婚检中发现一方有艾滋病婚检机构也不得向另一方透漏
唤醒 回复 08-31 21:05
过度保护,相当于侵犯周围人的健康权和知情权,因为是涉及重大利益
老鹰
这个判的好,淫妇自杀,不值得任何同情
用户14xxx11 回复 08-30 08:03
阉割掉不是更好吗
跳跳 回复 09-01 20:00
直接物理阉割或者化学阉割
晨光渐逝
终于看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了!
晨风 回复 08-28 13:29
公平啥呀,男教练啥事没有,凭什么?
用户10xxx98 回复 08-28 16:55
有没有协议都无所谓,女方婚内出轨有真凭实据就可以让她净身出户。
老表
健身房,偷情出轨重灾区
用户10xxx36
渣女!一家人渣!
万里无云 回复 08-28 12:27
[捂脸哭]那个女人是可恨,但是她家人可以理解的。女儿跳楼自杀,不管什么原因,相信哪个父母都会不顾一切保护自己子女吧。
用户77xxx58
这文章的法官难得人间清醒啊[点赞][点赞][点赞],敢出轨就别后悔啊,那私教估计又是无责提裤走人了,不然怎么会分财产?家族群里都是自家亲人能侵犯多少隐私,不上证据估计两家人更闹翻天了,死者父母为什么不告那私教破坏人家婚姻呢?
tb3623030064 回复 08-28 04:16
又不是军婚,告也没用啊。普通人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孙小圣
基本上大家都同意法官的判决,证明当年武松杀金莲血祭大哥还是得到民众的认可,我们的道德感是正确的!那位出轨者的父母,你们是否应该觉得羞愧呢?两个孙子都为你们汗颜无地![狗头]
听雨看风 回复 08-28 13:01
纠正一下:不是孙子,是外孙。另外这俩不要脸的老东西根本没把这俩外孙当成家人。想把孩子父亲送进监狱,俩孩子就毁了。
用户99xxx16
发这视频违法也算不上
不是帅哥
给这个法官点赞👍
枫林
到老公的朋友酒店偷情,胆生毛喽!
我是谁
法律把婚内偷情明明白白写上判刑半年至2年,净身出户,和个人档案留底,你看还有多少人偷情。
好为人师
呵呵!出轨了还怕丢丑?!!!已经做出不要脸的肮脏事了,还怕丢人?!!!!!自杀?命是你自己的,没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活该!!!
风雨同路
健身教练也是原因之一,家属不去起诉?
用户15xxx35 回复 08-28 07:53
过去破坏别人婚姻家庭属于道德范畴人们还会谴责一下,现在小三小四的孩子都合法了,非婚生的都能正常上户口了,没有法律规定说别人做第三者犯罪,没有法律依据就没办法起诉。对了,我记得八十年代以前只要非婚内搞男女关系确实是犯罪---流氓罪,曾经因为流氓罪毙过人,现在啊,传统道德观都崩坏咯~
tb3623030064
隐私这个东西只要不危害别人的利益都有合法权。但是危害别人或者危害社会了,还讲隐私权就是法律不健全了。就像现在的婚恋一方都有艾滋了,还隐私?或者有人已经在策划谋杀宁一个人了。这也讲隐私权吗?
松伊
健身房就是个垃圾窝。无耻卑鄙之人场所
阳光下的天空
一个巴掌拍不响。自古奸情出人命,应该严惩奸夫的责任
太阳
隐私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益怎么保护自己?
用户15xxx35 回复 08-28 08:03
所谓隐私就是有钱人既要又要的保护伞,普通人玩这个就是搞笑……有事找律师,只要钱权高于乙方官司稳赢
京城慧颖
这新闻去年是山东,今年是广东,可能明年轮到西藏了吧
天空之城 回复 08-28 11:28
说明哪的都一样[哭笑不得]
斌哥
最好不要让自己媳妇儿去健身房!可以买点健身器材在自己家里自己练!健身房里的男人不管是教教还是会员!个个渣到你想象不到!
用户96xxx89
人马容表示不服
狂灵御世
男的聪明,干的漂亮。加油💪
哈哈
可怜俩娃从小没了娘
我是小丫头
为这样的法官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12
西门无力采金莲,碰到武松把命绝
Gary Lv
以后怎么向两个孩子解释这个事情,自己的爸爸害死了自己吗妈妈?孩子们将在怎么样的情况下成长,恶果是什么?
春夏秋冬 回复 08-28 09:37
真好笑,就告诉他们妈妈不爱你们和爸爸了,她抛弃你们与爸爸和别人在一起远走高飞了,再长大一点就实话告诉他们,这有什么难的,看看孩子是原谅妈妈还是恨爸爸,小时候见多了这个事,当然没死人的那种,孩子都会正确分析,正确处理,会有一个价值观在他们心里判断孰是孰非
用户18xxx66
偷人还要阴私权?!
春夏秋冬
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其实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以前的洗发店发廊,现在的按摩店洗脚店健身房SPA养生馆等等,都是男女亲密接触的场所,也都是最容易瞎搞来源地,有机会私下接触就容易产生荷尔蒙,男女都一个样,
淮水
活该![doge]
迷途
也就是这个女人的老公认识人,能弄来万能卡。如果是别人,等进去奸夫淫妇衣服都穿好了!
风好大
嗯,以后大家都别结婚了,合作生个娃拉倒,娃可以做亲子鉴定,男的房子都免了,这拿了彩礼转成孕费,而且都可以放飞自我,少了很多流血事件
蒋纯勇
公正不阿
顾沫兮
妈的出轨什么不判刑定法,多多少少的家庭就这样散活。
火山岛
男教练与女学员的健身之道,和异性按摩之道理,相辅相成结成果。
爱江山也爱美人
偷情出轨还怕丢人??自杀??
用户15xxx53
自古偷情命就贱,率先垂范潘金莲
用户18xxx06
明白的法官!为社会主持公道!值得点赞!
专售不锈钢黄金
这样拍视频绝对是不可容忍的,而且怎么能发到家族群里呢?这是极其不道德的,不道德到什么程度,我需要判断,将视频发过来,我绝对以客观公正的眼光去审视它、呵斥他!
用户10xxx66
酒店老板还正好是他朋友,拿着万能卡无声无息开了门对准了床上“演员”拍了小电影,你就编吧,新版湖边的战斗
人在江湖
扯犊子,给你偷拍的到,当人傻子,卖书广告就卖书吧,说的这么高大尚
用户10xxx12
大快人心,女方家还有脸起诉,是非不分,垃圾家庭才会养出渣女。
辉煌
好法官!让无耻之徒得不到任何好处,不助长不正之风。
想回从前的时光
这事要放古代,这俩人都是浸猪笼的下场
坚守ヽ一份信念
法院判得明明白白;女方父母应该告私教违背职业道德、并索赔600万!
清晨雨露
还有脸要钱,在古代,先游街示众,再浸猪笼杀掉!
KKK
酒店老板也有责任,幸好没追责,不然亏大了[捂脸哭]
青龙王
包青天再世
海边的贝壳
猪笼的风俗还是应该保留的!
伤心太平洋
那教练呢?
微尘
必须赞一个
半岛山庄
这法官值得点赞👍
闲爷
合法隐私应该保护,侵犯别人的隐私应该暴光
用户11xxx26
判得公平
东方
好法官
空闲中
过错方就是过错方,后续产生的问题跟非过错方较劲就没意思了。
至愚斋
原来这个淫妇并不是舍不得这段爱,而是舍不得巨额财产。她的美好计划是拿了巨额财产以后再和教练去过日子。
用户15xxx35
这女的,既要又要,贪图不属于自己的肯定要被反噬……
巧克力香蕉
偷拍曝光,换来的是两败俱伤。家庭破碎,生命消逝,隐私侵犯的代价太沉痛了...
老王
自古奸情出人命啊
海阔天空
死了是一种解脱,也是必须为自己行为承担的后果!
頭髮狠亂
偷拍曝光,换来的是两败俱伤。私密变公开,爱已逝,尊严何存?哎,家丑不可外扬,有时沉默是金
洗尽铅华
能自杀说明还知道廉耻,还是个人,比那些不是人的强多了
佛曰智化
偷人都不怕,怕被人知道,提前没想过吗[抠鼻]
用户27xxx62
明明白白。
易水寒天
扯淡,为了要脸能自杀的人会偷情
不言
怎么拍到的?瞎编的吧?
用户12xxx54
那个小三没判吗
梁山伯
如果是男的出鬼,大家说说结果会怎么样?
心漠
这个法官不错
用户10xxx51
这视频怎么拍到的?牛!
用户10xxx32
潘大娘子死得其所,可喜可贺[赞][静静吃瓜][100]
晨风
把男教练判死刑
用户17xxx05
怎么拍到的?编像点啊,骗不到人,逻辑不对
行稳致远
都有配偶的两个男女在一起苟合,还是不能侵犯的隐私????搞瞎巴神圣不可侵犯????这什么法律?
奉旨泡妞
要把视频放出来呀。
快乐天使
还是有清白的法官!
微妙玄通
婚姻就像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 城里的人,真会玩。[滑稽笑]
林斌
建议国家要把出轨纳入法律
用户10xxx66
一丘之貉!
M仔
净身出户还是轻的,不罚出轨人钱就该偷笑了
漂流者
健身房=贱身房
mxlu650901
法官就要明辨是非,以理服人,弘扬正能量!
毛不亦
这法官不错不错不错
小太阳
法院判决正确👍
用户18xxx82
抖音上面看健身男的女粉丝流行一句话:这么多年过去了,全靠穷来维持那点可怜的妇道。[捂脸哭]
moononriver
这种事还叫隐私,她自己都开放了,你还给她定义成隐私
M仔
支持出轨之人净身出户
用户12xxx27
找教练要钱
治水
这个法官是个有道德的正常人[作揖]
坎坷变通途
贪欲付出生命,付轻付重应该早知道了,只能说贪的一时欢,付出的太沉重,而且又得不到众人的认可,自作自受吧!!
用户18xxx86
女人发情了就不顾后果了
引爆富士山
判的好
随风
这个判决好
迊颩洏仩
这个法官在哪里?我要给他送锦旗,你是好样的!
Young Man
她为什么会羞愤呢?敢做还不敢让人知道?
晨风
金莲死了,西门庆呢!!!
揉揉頭
这隐私权好迷,做坏事的被查,也是隐私了?
用户16xxx61
要求隐私权的就没有几个好人
mengnan78
隐私应当是不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
用户14xxx31
谁让自己老婆去健身房 脑子有病
用户15xxx35 回复 08-28 08:06
有钱花不完啊!那就找乐子呗……
太阳
通奸罪就不应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