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四川遂宁,交警队2:30分上班,一女子提前3分钟,敲门办业务。交

运良说是非 2024-07-27 11:22:05

“好大的官威!”四川遂宁,交警队2:30分上班,一女子提前3分钟,敲门办业务。交警睡觉被吵醒,朝女子怒吼:“你们是上帝,我们是奴隶? ” 女子将视频上传到网上,要求交警公开道歉。 (案例来源:海报新闻 ) 王兰下班途中发生了一起小小的交通意外。几天后,交警打电话通知她处理结果出来了,让她到交警队来一趟。 王兰是个上班族,不好请假,只好利用中午下班的时间去交警队。 当她赶到交警队时,是下午1点50分,此时交警队的工作人员都已经下班。王兰在门外等了半个多小时,为了能尽快把事情办好,2点27分的时候,王兰见办公室有几名工作人员,便敲门想进去。 当时一名交警(李强)正在睡午觉,被吵醒之后的李强很是生气。大声训斥王兰没素质,不懂得尊重人。还没有到上班的时间点就敲门,一点礼貌都没有。 王兰赔着笑脸解释自己赶时间,还要回单位上班,希望李强能够帮她早点把事情办好。 王强不仅没理会,反而悠闲地点燃了一根烟,不紧不慢地说他要抽完烟再开证明。王兰急得不得了,提醒他上班时间已经到了。 这下彻底把李强惹火了,竟说:“你们是上帝,我们是奴隶?” 然后还开始人身攻击,说像王兰这种不懂得尊重人的女人,谁娶到谁倒了八辈子霉。 王兰也是个火爆脾气,当即跟李强吵起来了。她还将整个过程拍下来,随后上传到网上。 此事很快登上热搜,李强一下子“火”了。李强的这番言论引发热议,单位领导脸上也无光,要求李强向王兰道歉 。 而此时,李强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道歉也是没有一点诚意,他给王兰打电话说:“你到我们交警队来一趟,我跟你当面道个歉。” 王兰断然拒绝,要求李强公共在网上向她赔礼道歉 。 李强的领导亲自给王兰打电话,替李强道歉也不管用。此事,目前还在处理中,李强具体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让我们拭目以待。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执法人员侮辱群众罪加一等。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王兰在外面等了半个多小时,眼看上班时间就快要到了,她只是提前3分钟敲门,并不算过分。可被吵醒的李强却对她进行人身攻击,王兰要求她公开赔礼道歉并没有错。 李强作为一名交警执法人员,当众辱骂当事人,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侮辱罪。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从李强的认错态度来看,若不是迫于舆论的压力,估计他是不可能向王兰道歉。 2、公务员理应服务于人民。 《公务员法》第12条中规定:公务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的监督。 上面要求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怕麻烦、不畏艰险,急人民群众之所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认真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将本职工作开展到人民群众中间,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满意。 回到本次事件中,李强身为公务员,卡着点上班,没有一点包容心,态度还非常嚣张,可见他平时的工作态度并不会很积极。不怕麻烦,把群众的利益话首位,这些他都没有做到。 其实李强的这种态度并不是个例。 3、李强受到处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此事,李强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结果出来以后,他的履历上就多了一个不光彩的印记,而且这个印记还将影响到他升职、加薪等一系列问题。 李强可能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因为这一次,他遇到了一个勇敢的姑娘,当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没有选择忍气吞声,敢于为自己讨说法。 希望普通老百姓去办事,都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380

评论列表

大宋

大宋

5
2024-07-27 22:45

警察后面的言语确实不当,但这女的也有点吱,没上班为什么非要给你办?

修普诺斯的迷茫 回复 07-28 09:59
下午2.30上班,6.30下班?

大宋 回复 修普诺斯的迷茫 07-29 20:09
上面说2:30

运良说是非

运良说是非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