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 广东惠州,一女子在装修房子期间,跟一名装修工发展成为情人。可这天,女子无意中得知,女儿新交的男朋友居然也是这个装修工,女子方寸大乱,果断跟装修工划清界线。装修工却拿母女俩的不雅视频,索要10万补偿。女子报警,装修工喜提一双银手镯。 (案例来源:惠州市人民法院) 48岁的李琴,年轻时候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人到中年的她保养得好,仍然风韵犹存。跟24岁的女儿一起逛街,旁人都以为是姐妹。 不过,李琴的感情生活却是一败涂地,有钱后,李琴那同甘共苦多年的丈夫另结新欢。李琴是一个眼里容不得沙子的女人,果然提出离婚。 从那以后,李琴将所有的心思都扑在女儿身上。 为了能够让女儿将来嫁得风光体面,李琴在高档小区替女儿王芯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毛坯房。随后,李琴通过中介找了一家装修公司。 房子开始装修的时候,李琴还每天亲自在现场监督。让李琴颇感意外的是,有个叫容灿的装修工,不仅阳光帅气,而且还非常风趣幽默,嘴也特别甜。 每次她过去,容灿都会很亲热地叫她姐。容灿在所有的装修工里,就像是一颗耀眼的星星。容灿还主动要了李琴的联系方式。 两人有空就会聊几句,渐渐地李琴对容灿动了心。没过多久,他们就成了男女朋友,女儿不在家的时候,李琴多次带容灿回家玩游戏。 那段时间,李琴就像是陷入热恋中的少女一样,在爱情的滋润下每天容光焕发。 可这天,女儿王芯却突然给了她一个晴天霹雳。 王芯一脸神秘地告诉母亲,她最近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对方长得很帅,就是没什么钱,只是一个装修工人。 李琴心里咯噔了一下,急忙问装修工叫什么名字。女儿的回答,顿时让李琴方寸大乱,她是怎么也不敢相信,容灿居然同时跟她们母女俩交往。 虽然有些难为情,李琴还是选择跟女儿坦白,不想女儿越陷越深。 容灿在交往期间,还向这对母女各借了3万块。李琴找到容灿提出分手,并希望他以后不要再骚扰自己的女儿。 容灿却提出要李琴补偿他10万,李琴瞬间怒火中烧,我们母女俩被你白嫖了这么久,凭什么还给你钱? 容灿不慌不忙地打开手机,看到里面的同容,李琴羞得面红耳赤。容灿承诺只要李琴给他10万,就将视频删掉。 李琴尽管很生气,可还是答应了容灿的这个要求,毕竟若是此事被外人知道,母女俩的名誉就要毁于一旦。 哪承想,容灿见李琴这么痛快,以为抓住了她的软肋,次日又提出让李琴给他买一辆车。李琴意识到,如果自己不主动出击,那将是一个无底洞。 思来想去,李琴决定向警方寻求帮助。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容灿用母女俩的视频,索要钱财已构成敲诈勒索。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庭上,容灿辩称他拍视频只是自娱自乐,并不是为了敲诈,他向李琴要钱,是借。双方是你情我愿,不应该构成勒诈。 为逃避处罚,容灿还提卖掉自己的房子,用来偿还欠母女俩的6万债务,他后来找李琴借的10万元,对方并没有给他,李琴告他敲诈勒索不公平。 2、容灿未经母女俩同意,私自拍视频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 《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允许拍摄他人视频,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 本案中,容灿趁母女俩没注意的时候,拍下那些不雅视频,侵犯了她们的隐私权。李琴有权要求容灿删掉,并向她赔礼道歉。 可容灿不仅没删掉,还以这些视频为筹码,要求李琴补偿10万,性质就更加恶劣。 3、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容灿敲诈勒索罪成立,且他拒不认罪,理应从重处罚。但同时考虑到他敲诈未遂,根据相关法律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的结果是,容灿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7个月,借的6万元一次性还清。 一审判决,容灿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容灿作为一名装修工人跟女业主谈恋爱,只要是双方你情我愿,旁人也不能说什么。 可容灿在跟李女士交往的过程中,在她家中看到对方女儿的相片,又起了坏心眼,想尽办法套取王芯的个人信息,利用花言巧语哄得母女俩团团转,两边通吃。 容灿这样的行为,毫无道德可言,违背了公序良俗。 落到这样的结局,是他咎由自取。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广东惠州,一女子在装修房子期间,跟一名装修工发展成为情
运良说是非
2024-07-22 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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