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8岁女孩被13岁男孩哄骗到山上玩,前一秒,两人还有说有笑,可下一秒,男孩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女孩刺死。随后,男孩竟若无其事地回家,事情败露后,男孩居然没有一丝悔意,检察院建议判男孩无期徒刑。 (案例来源:) 这天,一个8岁小女孩突然离奇失踪,到了饭点迟迟没回家,爷爷奶奶在村里找遍了也没见到孩子的身影。 可谁也没有想到,当小女孩龚甜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而且肚子还被划开,身上的伤口触目惊心。 龚甜遇害的地方,则是在一座偏僻的小山上。 究竟是谁对一个孩子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呢? 两位老人痛失孙女,悲痛万分。据爷爷透露,原本龚甜一个人在家里玩耍,13岁的陈泰突然找上门来,说要带龚甜去外面玩。 案发前几天,陈泰也多次提出要带龚甜去玩,但都被龚甜拒绝了。可这一次,陈泰说山上有一种新鲜的野果子,非常好吃,想带龚甜一起去摘。 龚甜嘣嘣跳跳地跟着他一起出了门。 龚甜失踪以后,爷爷在寻找的过程还碰到过陈泰,询问他是否见过龚甜?陈泰一脸淡定地说,自己不知道。 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陈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将他带到审讯室。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陈泰供认不讳。 声称他跟龚甜没有什么矛盾,就是讨厌女性,想找个人出气。谈及整个作案过程,他就像是聊家常一样,不管是眼神还是表情都没有流露出一丝悔意。 大家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年仅13岁的小男孩,为什么会这么冷血。 那么这陈泰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陈泰母亲性格暴躁,没什么耐心,对儿子非打即骂,导致陈泰跟母亲的关系非常紧张。 陈泰性格比较内向,在学校没什么朋友,因讨厌自己的母亲,他竟对所有女性都充满敌意,原本他是想对同班的女同学下手,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 最后才选中性格活泼的龚甜,陈秦约龚甜出来玩时,就已经提前备好了作案工具。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未成年人犯下命案,性质恶劣也可能会判无期徒刑 。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陈秦虽只是一个孩子,可他的行为令人发指,且心思缜密,心理素质强大。杀人之后,他还做了一系列变态的事,天生就是一个“坏种”,这样的孩子如果不受到严惩,长大后势必还是个隐患。 本案中的陈泰13周岁零7个月,不满14周岁。根据以往的案例,未满14周岁的孩子犯罪,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落网后陈泰还能侃侃而谈,以为自己有一块“勉死金牌”。 但其实法律也明确规定,如果未满14周岁的孩子,故意杀人且手段特别残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即便没有满14周岁,也要负刑事责任。 2、孩子做错事,家长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好好说话是一个家庭最好的风水,本案中这位母亲,用粗暴的方式教育孩子,导致孩子心理不健康,做出这一系列疯狂的事。 父母没有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孩子在外面惹事犯错,父母作为监护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所造成的民事赔偿,由家长承担。 3、被害人家属于提起民事诉讼,索要139万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具体判决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据被害人家属透露目前,陈泰的父母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说过。 遇上这样的事,小女孩父母的心情可想而知。 但愿法律还小女孩一个公道,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甘肃,一8岁女孩被13岁男孩哄骗到山上玩,前一秒,两人还有说有笑,可下一秒,男孩
运良说是非
2024-06-27 14:13:59
0
阅读: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