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绝户成功!”北京,一41岁女子患尿毒症病逝,留下400多万元的房产,还有110多万银行存款、保险、丧葬费、抚恤金。她未婚未育,父母早逝,也没兄弟姐妹。女子父亲这边的叔叔、姑姑5人,母亲这边的舅舅、姨妈4人,一共9位旁系亲属,全部冒出来,打破脑袋要吃绝户,都想把女子遗产据为己有。法院:房产充公。网友:人死了,钱没花完。
“她没儿没女,这房子不就该咱们分吗?”北京昌平法院的法庭上,九个中年人坐了两排,他们都是赵女士的亲戚。
赵女士41岁,尿毒症走了,没结过婚,没生过孩子,父母也早就不在了。
她身后留下两样东西:一套房子,市价四百多万;还有存款、保险、丧葬费、抚恤金加起来一百一十多万。
九个人都觉得自己该拿。有人说送过饭,有人说陪过诊,有人说住院时签过字,总之,都伸过手,都觉得自己不是外人。
法官没急着下结论,先去社区走了一趟。居委会的人说了实话:赵女士虽然病着,但日子基本能自己过,吃饭穿衣都是自己来。
实在撑不住了,一位叔叔和社区工作人员搭把手,送她去医院。就这么个情况。
这话听着平常,在法律上分量不轻。亲戚之间走动走动,逢年过节见个面,那叫人之常情。法律上讲的“扶养”,得是实打实地扛事儿,超出一般亲戚来往的范畴。
送过两回菜,陪着去一趟医院,和长年累月照顾一个病人,中间差着十万八千里。
那这九个人凭什么还能分到钱?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照顾多的人,可以适当分点遗产。注意这个词,是“适当”。一位叔叔开出租,赵女士看病常坐他的车,病历本上近亲属签名那一栏,写的就是他的名字。
法院最后这么判的:一百一十多万现金,九个人分。出力多的那位叔叔拿两成,剩下八人各拿一成。钱是按流过的汗分的,不是按血缘远近排的。
房子呢?依照法律归国家,拿去做公益。法官把账算得很清楚,现金部分已经跟九个人的付出对上了,房子是大头,没有谁的照顾够得上拿走它。
网上有人骂,说充公太绝情。可反过来想,赵女士要是想把房子留给谁,写张遗嘱就行,想给谁给谁。她没写,那就只能听法律的。
这事真正扎心的地方,不在亲戚争产,也不在房子归了谁。它像一盆冷水,泼在一个越来越常见的生活状态上:一个人过日子,父母不在了,没伴侣没孩子,万一哪天说走就走,攒下的东西怎么办?
赵女士41岁,独居,每周去医院透析。她大概也想过以后,但可能觉得还早。可意外这东西,从来不跟你商量时间。
一个人生活没问题,问题是走的时候什么都没交代。一份遗嘱,花不了几个钱,费不了多少事,却能把身后的事安排得明明白白。
把东西留给真正在意的人,或者捐给想捐的地方,都比让一群平时不怎么走动的亲戚在法庭上争来争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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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长江云新闻
文|红星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