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男子患病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铺面等全部财产留给亲弟弟,一分都不留给妻子和两个儿子。妻子质疑遗嘱真实性,弟弟辩称:嫂子在哥哥病重时提出离婚,哥哥才立此遗嘱。妻子不服,将小叔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定:遗嘱部分有效,弟弟仅能继承男子个人份额财产,无权侵占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两人不服,坚持上诉。
据悉,男子伍州和妻子罗某婚后打拼,置办下住宅、铺面还有架空层等多处资产。
夫妻二人养育了两个儿子,一家人日子过得安稳。
可天有不测风云,伍州后来患上重病,身体每况愈下。
在生病期间,伍州亲笔写下一份自书遗嘱。遗嘱写明,自己名下的房子、铺面以及架空层属于自己的全部份额,通通交给亲弟弟伍峰继承。
罗某和两个亲生儿子,在遗嘱里一分钱遗产都没有得到。这份遗嘱立下的时候,罗某和两个儿子完全不知情。
伍州病逝后,罗某本以为家里的房产、铺面,会按照正常流程留给妻儿继承,从未想过会有意外。
直到她前去打理家中铺面才发现:丈夫名下铺面的收益、相关钱款,早已全部被小叔子转走处理!
罗某当即追问小叔子伍峰为何私自处置夫妻财产。
从头到尾,伍峰操作所有财产事宜,没有经过罗某半点同意,也没有提前告知一声。
这时,伍峰直接拿出了哥哥生前手写的遗嘱。
罗某瞬间又懵又气,完全无法接受。夫妻辛苦半生攒下的所有家业,丈夫离世后,自己作为合法妻子、两个孩子的母亲,居然被完全排挤在外,一分权益都没有。
她强烈质疑这份遗嘱的真假。罗某认为,丈夫当时重病缠身,意识已经不清醒,这份遗嘱是受到弟弟逼迫、裹挟才写出来的,并不是丈夫内心真实想法。
她将小叔子伍峰告上法院。
伍峰在法庭上辩解,之所以哥哥会写下这样的遗嘱,正是因为哥哥病重住院的时候,嫂子主动提出过离婚。
这件事深深伤透了哥哥的心,加上家人之间矛盾重重,哥哥才心灰意冷,立下这份把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遗嘱,遗嘱是哥哥真实意愿,理应全部照此执行。
罗某坚决不接受这个说法,否认自己遗弃、冷落患病丈夫。
双方各说各的理。罗某请求法院判定这份遗嘱无效,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这份自书遗嘱,书写格式符合法律要求,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立遗嘱时男子被胁迫、精神错乱,遗嘱本身真实。
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这些房产、铺面大多是夫妻婚后共同挣来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那一半财产,无权把妻子的那一半也写进遗嘱送给弟弟。
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遗嘱属于部分有效。弟弟伍峰只能够继承属于哥哥个人的那一部分财产,不能拿走属于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
妻子原本就拥有财产的一半产权,不受遗嘱影响。
一审判决下达之后,妻子和弟弟两个人都不服气。妻子认为丈夫应当留给儿子更多财产。
弟弟伍峰坚持,哥哥真实意愿就是全部财产归自己,法院不该“打折扣”。
于是双方都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之后,驳回上诉,维持原来的一审判决。
双方依旧不肯罢休,继续申请再审,再审申请也被法院驳回,这场家庭官司依旧没有平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不能包含配偶的财产,遗嘱无权处置配偶的份额。
财产不是给谁就给谁。遗嘱只能分配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的那一半,自己无权做主送人。
如果家里有缺乏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家人,法律强制要求留出必要生活份额。
哪怕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感情破裂,也不能通过遗嘱,把配偶的财产一并处分。
订立遗嘱,不光要满足格式要求,更不能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否则遗嘱就会部分无效,亲人之间陷入无休止的官司。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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