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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怀疑儿子是妻子跟别人所生,所以,对儿子不管不顾,儿子13岁的时候,夫

上海,一男子怀疑儿子是妻子跟别人所生,所以,对儿子不管不顾,儿子13岁的时候,夫妻两人离婚,前妻带走了儿子,从此父子俩再无联系,整整40年都互不往来。男子晚年重病缠身,从头到尾都是兄弟姐妹贴身照料。等老人过世拿到近200万拆迁款,常年不见人影的儿子突然跳出来争夺遗产,叔伯姑姑坚决反对,男子的儿子主动要求做亲子鉴定,最后证实他是亲生的,法院判决男子的儿子继承180万,叔伯姑姑不服,提起上诉,结局让人意外。

钟某年轻的时候,心里埋下一根刺,始终疑心儿子钟某丙并非自己骨肉。

带着这份猜忌,他从小就不愿意亲近孩子,对儿子十分冷淡。

后来夫妻离婚,儿子跟着母亲生活。自从13岁之后,父子二人彻底断了所有联系,一晃整整40年,两人形同陌路,几乎没有任何交流。

岁月流逝,钟某晚年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他身患重病,被认定为精神残疾二级,慢慢丧失自理能力。

早年病退,每个月收入仅仅400元,直到2020年正式退休,工资才涨到三千多元。漫长的艰难岁月里,陪在他身边的不是儿子,而是自己的兄弟姐妹。

这些亲人心甘情愿出钱出力,日常帮忙买菜送药,生病住院轮流陪护照顾。一直到钟某离开人世,身后所有丧葬事宜,也都是兄弟姐妹出钱操办。

反观亲生儿子钟某丙,四十年间从来没有探望过父亲一眼。老人弥留之际、举办葬礼的时候,他从头到尾都没有露面。

谁也没料到转机来得这么突然。钟某离世之后,老家房子赶上城中村拆迁,拿到将近200万元的补偿款。这笔巨款出现后,消失几十年的钟某丙突然现身,想要继承父亲的遗产。

叔叔姑姑们当场无法理解。四十年来,这个儿子没有尽过一天赡养义务,老人生病、离世全程缺席,凭什么拿走一大笔拆迁款?

但是,钟某丙态度非常坚定,声称自己是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分得遗产。打官司期间,他主动提出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证实,他确实是钟某的亲生儿子。

法庭上,老人的兄弟姐妹拿出多年照料钟某的证据,搬出《民法典》相关规定,认为长期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一审法院宣判,190多万拆迁补偿款,钟某丙分得180多万元,常年照料老人的兄弟姐妹,总共只分到11万元。

兄弟姐妹不服这个结果,选择上诉,希望二审重新划分遗产。

但是二审审理结束之后,维持了原来的判决。

法官解释了判决背后的考量:父子几十年隔阂的根源,始于老人心里的血缘猜忌,是父亲主动疏远孩子,不能认定儿子是存心逃避赡养。

儿子从小得不到父爱,长期活在身世怀疑之下,长大之后,根本没有和父亲正常相处、尽孝的感情基础,这段悲剧不能简单归咎于儿子单方面不孝。

法院同时强调,审理继承案件,情理道德需要兼顾,但不能脱离法律规则,不能只靠大众的同情心,直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分给兄弟姐妹11万元,也是对他们多年照料老人这份付出的认可。

有人说,尽心尽力照顾老人的人只拿到一点补偿,从未尽孝的人拿走绝大多数财产,情理上难以平衡。

不过也有人站在儿子那一边,认为一段父子矛盾起源于父亲早年的猜忌,很难单纯用“不孝”两个字评判儿子。

我想说,亲情一旦产生裂痕,长年累月互不沟通,最后很容易变成无解的僵局。

法律有明确的继承规则,可修复破碎几十年的亲情却没有办法。如果老人不想身后遗产引发亲人互相打官司,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按照自己的心愿安排财产,避免最终闹到法庭。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子女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没有触犯法律丧失继承权,就有权继承父母遗产。

父子断联40年,根源是父亲无端猜忌、主动疏远孩子,并不是儿子故意拒不赡养,所以儿子没有丧失继承资格,依旧可以合法继承父亲的拆迁遗产。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对死者生前照顾付出多的人,可以分到部分遗产。

老人的兄弟姐妹尽心尽力照顾重病的老人,养老送终全程操心,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符合这条规定,所以法院酌情判给他们十一万元作为补偿,这也是对他们多年付出的肯定和认可。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