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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拟免除贫困及无家可归者在遭提起驱逐诉讼时,为完成上诉程

菲律宾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拟免除贫困及无家可归者在遭提起驱逐诉讼时,为完成上诉程序而须缴纳“中止执行保证金”的义务。
所谓“中止执行保证金”,是指上诉人在上诉期间为暂缓金钱判决的执行,而必须向法院缴纳的担保金。
参议院以19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第70号参议院法案。该法案拟修订《城市发展与住房法》,为在驱逐程序中面临失去住所风险的弱势群体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该法案的提案人、菲律宾参议员奇兹·埃斯库德罗表示:“衷心感谢参议院各位同仁通过此项提案。这至关重要,能让我国贫困同胞即便无力缴纳中止执行保证金,也能获得向法院提起上诉的公平机会。”
他补充道:“这是迈向更人性化拆迁与清退程序的重要一步。”
法院如今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金,而是可以接受由村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同类文件。只要将上诉材料连同该证明一并提交,即足以令法院中止判决的执行。
该法案条文规定:“法院可采信由村级正式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同类文件,以替代法定担保金。上诉状连同贫困证明或其等效文件,即足以令法院中止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