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睡自己车里被收150住宿费:别让“代管失误”,砸了旅游城市的招牌
新疆旅游旺季,重庆游客王先生一行在伊犁遭遇离谱事。
深夜抵达酒店,只剩一间大床房,两位女同伴只能在自己车里凑活过夜,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停车费也足额交了。
结果离店时,账单凭空多出150元“车上住宿费”,按每人每晚50元计算。
车是自己的,人睡在车里,没用到酒店一张床、一床被,凭什么收住宿费?游客当场质疑,交涉无果后报警并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
更耐人寻味的是酒店的回应。
一开始说“出于安全考虑,不允许客人在车内过夜”,被追问收费细节又说“不知情,是临时看管人员负责”。
最后负责人出面解释:酒店开业不到一年,经验不足,自己外出办事交给别人打理,属于管理失误。
但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谁收的钱,而是这个收费本身就毫无道理。
《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酒店既没有提供住宿服务,也没有提前告知“睡车里要收费”,凭什么凭空增设收费项目?
这不是“管理失误”,是典型的巧立名目乱收费;这不是“代管人员私自操作”,是酒店本身服务意识缺位。
这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它发生在旅游旺季的新疆。
伊犁,本来是无数人向往的旅游目的地,游客千里迢迢而来,是为了看风景、感受当地的热情。结果因为一笔150元的“车上住宿费”,把整个旅途的好心情都搞没了。
游客睡车里,本来就是无奈之举——周边酒店全满,找不到别的住处,只能在自己车里凑活。酒店不仅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反而趁机收费,这种做法,实在是寒了游客的心。
目前,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酒店已经全额退还150元违规费用,还额外补偿游客1000元,同时承诺进行全员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个处理结果,算是给了游客一个交代。
但这件事,给所有旅游城市、旅游从业者提了个醒:旅游行业,拼的不只是风景,更是服务和口碑。一笔150元的乱收费,毁掉的可能是游客对一座城市的好感,甚至会影响整个地区的旅游形象。
真正的旅游服务,应该是把游客当客人,而不是当“提款机”;应该是在游客遇到困难时提供帮助,而不是趁机牟利。
最后想问大家:如果你是这位游客,遇到睡自己车里被收住宿费的情况,你会怎么处理?你觉得旅游旺季,酒店和监管部门该怎么避免类似的乱收费现象?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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