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好奇,按照马克思说的。剥削剩余论,如果让马克思当老板,他具体给工人分多少钱呢?
比如马克思开了一家公司,他投入1000万购买机械设备并且建厂房,他承担最大的风险。
后期还要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购买原材料,到年底了,马克思的工厂挣了200万,而工人平均一年工资是7万块钱,那问题来了,按照马克思说的,他不剥削工人,那么他具体要把这200万分给工人多少钱?工人具体拿多少?马克思具体拿多少?应该怎么计算?计算标准是什么?如何来量化?
马克思忘了资本也应该有收益,比如你前期投入1000万。你如果购买国债或者是理财产品,一年的利息也有二三十万。
而且老板承担最大的风险,这个风险也需要一定的利润来支持,否则谁愿意承担这么大的风险,投入这么多资金开工厂呢?没有老板开工厂工人给谁打工去?
我觉得不需要天天提剥削剩余论,一个老板给工人的工资,只要符合劳动法。只要符合市场经济就可以,不要天天想老板挣多少钱。老板挣多少钱那是老板他自己应得,只要老板给工人的工资不低于市场价格,而且严格按照劳动法工作时长、以及给工人上社保,我觉得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