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白纸黑字划红线,县级融媒体聘外籍主播到底合规吗?
翻看广电老牌明文规定,界限写得清清楚楚:
只有中央、省级、省会、计划单列市正规广电单位,才有资格聘用外籍新闻出镜主播。
县级融媒体、县级电视台,被明确划为禁止聘用主体,属于政策红线范畴。
那问题来了:
敦煌作为县级属地融媒体中心,招录外籍双语主播,从主体资质上是否符合这份法规要求?
地处国防敏感区域,外宣核心岗位招录履历带有敏感智库实习经历的外籍人员,层层政审是否全部落实到位?
内网招聘信息精准被境外人员获取、招聘流程多处反常细节,背后流程是否全部依规公示、合规备案?
九十万年薪来自财政经费,岗位不在合规招录名录里,这笔支出是否符合经费使用规范?
重重疑问一切等待专项调查组完整核查结果。
融媒体编外招聘 外籍主播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