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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一间夜店内,两名叙利亚籍男子盯上了一名年仅18岁的女孩。其中一人不断给她买酒

英国一间夜店内,两名叙利亚籍男子盯上了一名年仅18岁的女孩。其中一人不断给她买酒,明知女孩已经醉得眼神涣散、连站都站不稳,仍没有停手。

夜店散场后,两人假装好心,要送女孩和朋友回家。可等同行男子下车,车辆却突然驶离,最终将已经失去正常判断和反抗能力的女孩带回合租屋,先后对她实施侵害!

案件发生在2025年12月21日凌晨,地点是英格兰柴郡温斯福德。32岁的迪尔加什·阿迪尔已获得难民身份,28岁的迪亚尔·穆罕默德·阿卜杜勒萨姆仍在等待庇护申请结果。两人住在同一处合租房,当晚开车去了附近夜店。

女孩原本就在和朋友喝酒。庭审披露,阿迪尔继续为她买酒,直到她眼神发直、听不懂正常对话,甚至不断摔倒。

最刺眼的地方就在这里:成年人不是没看出她已经失去正常判断能力,恰恰是看得太清楚,才把她的脆弱当成了下手的机会。

离开夜店时,两人提出送女孩和她的一名男性朋友回去。朋友在住处附近下车后,女孩却没有跟着下来,汽车甚至在副驾驶车门尚未关好时就开走了。

到了合租屋,阿迪尔先实施侵害,随后又把女孩带到另一间房,让阿卜杜勒萨姆继续作案。女孩在整个过程中反复失去意识。

清醒后,她惊恐地联系母亲,警方很快介入,两名男子当天被捕。庭审中,两人都声称女孩“同意”,但陪审团没有接受这套说法。

2026年7月24日,切斯特刑事法院作出判决。阿迪尔因一项强奸罪获刑11年,阿卜杜勒萨姆因两项强奸罪同样获刑11年,两人还被要求无限期登记为性犯罪者。

法官明确指出,女孩当时根本不具备作出同意的能力,两人正是利用了她的脆弱状态。

我认为,这起案件最应该说清楚的,不是谁喝了酒、谁去了夜店,而是谁蓄意利用他人失去意识的状态实施犯罪。

英国法律对“同意”的定义很明确:必须是自主选择,并且具备作出选择的自由和能力。一个人喝下大量酒精,已经无法清醒思考,当然不能被视为作出了有效同意。

喝醉不等于默许,上车不等于同意,跟陌生人说过话,更不等于放弃身体边界。

把责任推给受害者,是此类案件中最廉价也最危险的说辞。女孩是否喝酒、穿什么、几点回家,都不能减轻犯罪者的责任。

真正应该被追问的是,夜店发现顾客已经醉到站立不稳时,是否应当停止售酒;同行朋友下车时,是否意识到她已经无法独自保护自己;娱乐场所能否建立更有效的求助和安全护送机制。

截至2026年3月的一年里,英格兰和威尔士警方共记录217567起性犯罪,其中强奸案件74727起,两项数据均比上一年度增加4%。

记录增加部分与报案和警方登记改善有关,但另一个事实更沉重:相关调查显示,遭遇强奸或插入式性侵的受害者中,真正报警的只有约七分之一。

这意味着,判决两名罪犯只是正义的一部分。如何让受害者敢报警、能及时保存证据,并且不会在调查和庭审中遭受二次伤害,才是社会真正需要补上的漏洞。

两人的移民身份同样不能回避,但也不能被滥用。

我认为,国籍不是犯罪原因,更不能拿两个罪犯给所有难民贴标签;可一旦有人借收容制度获得居留机会,又犯下严重暴力犯罪,接收国依法追究刑责、审查其居留资格,同样合理。

英国现行规则对被判处至少12个月监禁的外国罪犯设有驱逐机制。两人此次分别获刑11年,未来的移民处置必然受到关注,但目前公开的警方通报并未公布最终驱逐决定。

对受害者来说,11年刑期不会自动消除恐惧。她在陈述中表示,自己此后缺乏安全感,出现惊恐发作、失眠,也开始害怕陌生人。

罪犯离开法庭进入监狱,案件在程序上结束了;可对一个18岁女孩而言,真正漫长的恢复才刚刚开始。

这起案件不该被简化成一场情绪化的移民争论,也不该被说成女孩“喝多了才出事”。在我看来,最基本的底线只有一句:一个人失去意识时,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趁机伤害她。

案件基础事实来源于英国柴郡警察局 2026 年 7 月 24 日官方公告;夜店劝酒、行车细节、法庭量刑观点、受害者心理陈述,来自切斯特刑事法院庭审公开信息,英国《Daily Star》等媒体庭审报道。英格兰威尔士性侵犯罪统计数据来自英国国家统计局(ONS)公开犯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