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兄弟两家轮养父母,一家养半年。今年老二生病去世了,他又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现在老二不在了,大家说,孙女该不该接替父亲轮养爷爷奶奶呢?
别说是孙女,即使是孙子,也无强制接替父亲的轮养义务;仅在特定条件下才承担法定赡养责任。《民法典》第1074条,子女是第一责任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隔代赡养只是有附条件义务的: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已死亡或无力赡养、且缺乏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赡养义务。
两兄弟轮流赡养父母是合法的,两兄弟均摊。老二去世后,赡养义务不自动转给孙女;老大仍需承担全部赡养责任。
孙女的义务是三条件同时满足:爷爷奶奶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其父已死亡,且老大无力赡养;孙女有负担能力。不满足任一条件,就无法定赡养义务。
没有义务不代表没有亲情,自愿照顾是值得提倡的,但不能用道德绑架。老大应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孙女可自愿分担,但非强制;若老大也无力赡养、老人困难且孙女有能力,可协商或依法由孙女承担部分赡养责任。
某地,兄弟两家轮养父母,一家养半年。今年老二生病去世了,他又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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