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日本未经中国政府同意,私自把巴坦群岛“移交”给了菲律宾。但实际上,这片岛屿是属于中国台湾岛的自然地理延伸。所以这片岛屿的主权归属存在重大争议,日本所谓的移交,自然是无效的。
巴坦群岛位于台湾岛最南端往南约160公里,一串小岛像撒出去的珠子,散落在吕宋海峡中间。最近的地方离兰屿只有99公里,比台北到新竹还近。这片群岛总面积不过200多平方公里,却扼守着连接南海与太平洋的咽喉要道。历史上它叫“三屿”或“浮甲山”,在明清两代一直归台湾府管辖。
1895年甲午战败,清政府签了《马关条约》,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一并割让给日本。巴坦群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自然也跟着去了。三年后美西战争结束,1898年《巴黎条约》白纸黑字写着:西班牙割让给美国殖民地菲律宾领土,北界是北纬20度线。巴坦群岛的核心岛屿巴丹岛,恰恰在北纬20度25分到21度之间,整体在20度线以北。
也就是说,巴坦群岛压根不在菲律宾的法定领土范围内。
1900年,美国在后续条约里强行把北纬20度以北的部分岛屿塞进了菲律宾,本质上就是非法侵占。一战之后,美日重新划分太平洋势力范围,北纬20度以南归美国殖民的菲律宾,北纬20度以北的巴坦群岛仍然归台湾管辖。这套划分逻辑一直延续到二战结束。
1943年《开罗宣言》清楚写着:“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了《开罗宣言》的条款。巴坦群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按理应当随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然而,1945年日本投降后,民国政府忙着接收台湾本岛,没顾上巴坦群岛这一串远在160公里外的小岛。1946年菲律宾独立,趁乱占了巴坦群岛。1946年《马尼拉条约》再次确认菲律宾领土限于北纬20度以南,巴坦群岛仍然不在其中。
1961年,菲律宾国会通过第3046号法案,把巴坦群岛正式纳入菲律宾基线范围,形成实际控制。不过,实际行政管辖不等于合法主权。
2026年5月底,日本和菲律宾宣布启动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海洋边界谈判,海域北部从日本控制的八重山群岛开始,南部从菲律宾控制的巴坦群岛开始。
消息传到国内,学界坐不住了。
2026年6月30日,暨南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和国际关系学院菲律宾研究中心主办了一场学术研讨会,主题就是“日菲‘划界’背景下巴丹岛主权问题”。来自中国南海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等机构的学者聚在一起,从地理、文化、历史、法律四个维度重新梳理了巴坦群岛的归属。
结论很明确:巴坦群岛是台湾岛的自然地理延伸,与兰屿、绿岛地位一致。1898年《巴黎条约》没把它划给菲律宾,1946年《马尼拉条约》也没把它划给菲律宾。《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归还所有窃取的中国领土,巴坦群岛自然在列。
而且,岛上住着的伊瓦坦人,人类学证据显示他们和台湾兰屿的达悟族人同源,语言相通,习俗相近,至今还能用达悟语交流。2023年菲律宾人类学家自己都承认,岛上的老人至今能说达悟语,这是三四千年前从台湾迁徙而来的活证据。
2026年7月,《环球时报》以全版篇幅刊文,引述学者观点建议声索巴坦群岛主权。菲律宾国防部长特奥多罗当场炸了,说这“毫无根据”“荒谬可笑”。菲律宾陆军第五步兵师助理指挥官兰丁金放话说:绝不让出一寸土地。
可是法理这东西,不是嗓门大就能颠倒的。
1946年日本私下把巴坦群岛“移交”菲律宾的时候,连一张像样的法律文件都没留下。一个战败国,有什么资格处置从中国窃取的领土?一个刚独立的菲律宾,有什么依据接收不属于自己的岛屿?
八十多年过去了,那片群岛还在菲律宾手里。但历史的账本,从来不会因为时间久了就自动勾销。有些账,既然翻出来了,该怎么算就怎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