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麻手术后一小时,女子指认医生猥亵。女子报案称被医生吮吸胸部,经鉴定,女子身体上残留DNA信息与男医生一致,医生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捕,但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其无罪,检察院不服抗诉,二审会如何判决?
26岁的莫女士因急性阑尾炎被推进手术室,接受全身麻醉下的腹腔镜阑尾切除手术。主刀医生姓梁,麻醉师蓝英平在下午6点接班。手术从5点56分进行到6点42分,结束后蓝英平负责患者的麻醉复苏。
莫女士醒来后,说出了一个让她浑身发抖的经历。
她回忆,主刀医生唤醒她并问了几个常规问题后离开,她躺在手术台上等药效过去。这时有人拉开她的裤子,用手指伸入下体,又拉下她的衣服,用嘴吮吸她的左胸。她意识清醒,但因为麻药药力没过,浑身没力气反抗。被推出手术室后,她哭着告诉男朋友吴某,吴某当场质问蓝英平,对方否认。当晚7点32分,两人报了警。
警方在莫女士胸部提取到了蓝英平的DNA。
鉴定结果显示,胸部擦拭物与蓝英平血样在15个STR基因座的分型完全一致。阴道分泌物中未检出蓝英平的痕迹。蓝英平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捕。
证据看似扎实,可一审法院判了无罪。
2019年7月1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蓝英平犯强制猥亵罪,仅有莫女士本人的陈述和胸部提取到的DNA。对于这处DNA,不能排除系蓝英平其他正当医疗行为所遗留,不具有排他性。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蓝英平无罪。
检察院不服,立刻提起抗诉。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理由很硬——证人证明手术室中只有蓝英平与患者独处;莫女士陈述自己意识清醒、无力反抗,丙泊酚在患者醒后不会产生性幻觉;
蓝英平辩解的“听诊”“心脏复苏”在手术记录里根本没有记载;案发四天后仍能提取到附着力极强的DNA,不像是正常触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了抗诉意见。
2019年10月11日,二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一致。法院最终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理由很直接——蓝英平遗留在莫女士胸部的DNA,证明他有强制猥亵的嫌疑,但现有证据无法排除该DNA系正当医务行为遗留的可能性。疑罪从无,这四个字压倒了一切。
这个判决,撕开了一道让人坐立不安的口子。
DNA都匹配上了,为什么还是判不了?因为医学操作和猥亵行为,在证据层面上存在一道无法穿透的模糊地带。拔电极片、拆监护贴片、按压胸部辅助呼吸,这些正常操作都可能留下DNA。你怎么证明那个DNA是“吮吸”留下的,而不是“拆电极片”留下的?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独处”这两个字。
手术室没有监控覆盖手术台区域。主刀医生离开后,手术室里只剩蓝英平和刚做完手术、浑身无力的莫女士。没有第三双眼睛,没有录像,只有两个人的嘴——一个人说“他吸了我”,一个人说“我没有”。
麻醉药的副作用,又把这道裂缝撕得更宽了。
蓝英平用的丙泊酚,在极少数情况下会让患者产生性幻觉。主刀医生梁某也证实了这一点。莫女士的陈述到底是真实记忆还是药物副作用?没人能给出百分百的答案。
法院选择了“宁可错放,不可错判”。
在刑事审判中,证明被告人有罪需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这个案子里的DNA,恰恰无法排除“正常医疗操作”这个合理怀疑。二审维持无罪判决,在法理上站得住脚。
可法理站住了,人心未必能平。
一个刚做完手术、浑身无力的女人,在手术台上被人触碰隐私部位,醒来后报警、做鉴定、出庭作证,折腾了将近两年。最后得到的是一纸“证据不足”的判决。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可能被归入“丙泊酚的幻觉”。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在于——它没有赢家。
莫女士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公道。蓝英平虽然无罪释放,可“涉嫌猥亵”这四个字已经烙在他身上了。围观的人各执一词,吵不出结果。
唯一能确定的,是全麻手术台上的那段时间,成了一块谁也无法穿透的黑色幕布。幕布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两个人知道。
信息来源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桂02刑终348号刑事裁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