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浙江杭州,2名女大学生合租房子,看房子里的窗帘脏的像抹布,就卸掉扔了,她们花300元安了新窗帘,万万没想到,退房时,房东直接暴跳如雷,说窗帘是他10年前,花15000在老牌布艺店定做的真丝窗帘,去掉折旧费,非得让她们赔偿12000,这已经打了8折了,否则6000押金不退,2女大学生懵圈了,双方闹上法庭,法院判决始料未及。
2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租了套老小区的房子,各方面都满意,唯独屋里的旧窗帘看着闹心。
那窗帘挂了不知道多少年,边缘磨得起了毛,布面黄得发僵,洗了好几回都去不掉那股子霉味,摸起来质感还不如抹布。
俩人商量着,这破玩意儿房东肯定早就不想要了,干脆自己掏了300块买了幅遮光新窗帘。
她们把拆下来的旧窗帘直接扔了,新窗帘挂上之后屋里亮堂不少。
等到租期到了,她们收拾好东西等房东来验房,房东一进门扫了两眼,目光一下就钉在了窗户上,脸色当场就沉了。
房东得知旧窗帘被扔了,直接炸了,说那是他当年结婚的时候,特意花15000元,在老牌布艺店定做的真丝款。
他用了10几年都好好的,谁让她们私自扔的?跟他打招呼了吗?
房东看2个女大学生面面相觑,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为了证实自己没满嘴跑火车,还翻出当年一张模糊的定制存根照片。
2个女大学生傻眼了,那都扔了,也找不回来了,怎么办呢?
房东一口咬定,必须赔偿,说算上折旧费让她们赔12000,已经是打了8折了。
俩姑娘当场就懵了,自己花钱换窗帘没要房东补贴就算了,怎么还反倒要赔一万多?
房东见她们不肯赔,直接扣下了6000块的租房押金,说不补够12000这钱就别想拿回去。
有人说姑娘们太自作主张,房东的东西再旧也不能随便处置。
也有人说房东摆明了讹人,用了十几年的旧窗帘敢按原价索赔,怎么不说这房子住了十几年还涨价了。
最后双方闹到法院,法院判定俩姑娘赔偿房东200块,房东扣下的6000押金全额退还。
这事就是双方都没把握好边界:租客把出租屋当成了自己家,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之前没想着问一句。
房东想着趁机狮子大开口,拿不出证据还想讹人,最后也没讨着好。
租房本来就是互相体谅的事,租客动房东东西之前多问一句,房东退押金的时候多讲点道理,很多矛盾本来就不会发生。
《民法典》第7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客没征得房东同意擅自处置房东所有的窗帘,确属违反保管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但房东主张赔偿,需举证财物实际价值,无法提供有效凭证证明窗帘实际价值的,超额索赔不会被支持。
最终法院结合窗帘使用年限、损耗程度酌定200元赔偿,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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