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色心不死!上海,61岁男子邀24岁女子来家中吃饭,女子因男子先前帮忙搬家,没有多想,答应赴约,还带上了礼物。哪成想,饭后两人闲聊过程中,男子多次言语挑逗女子,劝女子喝酒、在家中洗澡、留宿,更是借口想要抱住女子,说“自己年纪这么大,不怕!”女子慌了,连忙拒绝。更过分的是,男子竟直接上前抱住女子,触摸隐私部位。女子奋力挣脱,报了警!
去年11月21日晚上7点左右,24岁的女孩鲍某,带着礼物来到61岁男子陆某家中吃饭。为啥去?因陆某之前帮她搬过家,她是去表达感谢的。
可谁也没想到,这顿饭吃着吃着就变味了。陆某开始说一些让人不舒服的话,劝她喝酒,还让她留下来过夜。鲍某都拒绝了。
结果陆某又找借口,说“安慰她离职”要抱一下,还说什么“自己年纪这么大,不怕”。
鲍某再次拒绝,可陆某还是强行抱了上去,还摸了她的胸部和臀部!
鲍某拼命挣脱,立马报了警。警方调查后,直接把陆某行政拘留了7天。
事情到这里还没完。第二天鲍某去医院,被诊断为胸部和腹部损伤;第三天复诊,又查出创伤后应激障碍,还去做了心理咨询。
一次感谢,换来一身伤、一肚子委屈,还有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鲍某把陆某告上了法庭,索赔9600多块
法庭上,陆某竟说鲍某是“故意设计陷害他”。
法院怎么认定的?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鲍某自己的陈述、医院的就医记录。
陆某在鲍某明确拒绝后还强行拥抱、触摸敏感部位,就是性骚扰,侵犯了鲍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今年3月23日法院判:陆某赔偿鲍某9471.27元。其中医疗费923.77元、交通费14元、打印费33.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后续治疗费3500元。
有人可能觉得赔得是不是太少了?
陆某已被行政拘留过7天了。行政拘留是惩罚他的违法行为,民事赔偿是弥补鲍某的损失,两码事。
有网友说:“幸亏她报警了,幸亏她去医院了,幸亏她起诉了。 少一步,这个61岁的老男人可能就啥事没有。”
还有网友说:“24岁女生去61岁男人家吃饭?她自己也有问题吧?”
在我看来,一个人去别人家吃饭,不代表她同意被摸。 她带礼物是去感谢的,不是去“送”自己的。
任何年龄、任何场合,只要说了“不”,对方就必须停。这是底线。
更让人气愤的是陆某那句“自己年纪这么大,不怕”。
年纪大怎么了?年纪大就能为老不尊?年纪大就能随便动手动脚?
尊重别人,跟年龄没关系,跟人品有关系。
现实里有太多女生遇到这种事,会怕丢人、怕别人说闲话选择忍下来,可越忍,坏人就越嚣张。
鲍某从身体损伤到创伤后应激障碍,这9000多块钱,买不回她的安全感,也买不回她对人的信任。
但她做的事,意义很大——她让所有人看到:被欺负了,报警有用,起诉有用,法律会给你撑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