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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搞普通老百姓还能正常做生意吗?”长沙,一家夫妻经营的小旅馆,因为名字叫紫薇

“这样搞普通老百姓还能正常做生意吗?”长沙,一家夫妻经营的小旅馆,因为名字叫紫薇锦江酒店,被知名连锁酒店锦江之星起诉,要求赔偿12万!小夫妻:“就因为名字里有锦江2个字就要我们赔偿这么多钱,这也太霸道了吧?!”

一张法院传票把长沙城郊的一家小旅馆砸懵了,索赔12万,只因为店名里用了锦江两字,夫妻俩当场愣住,脑子一片空白。这家店叫紫薇锦江酒店,开了快五年,十几间房,平时六七十一晚,旺点也不到一百,夫妻俩起早贪黑,换被单、擦床铺、洗毛巾,能省就省,不舍得请人,指望一年攒点学费和房贷。

起名很简单,紫薇是小区名,锦江图个吉利,觉得顺口,门头没用连锁的标识,装修也就是普通旅馆风格,线上房源写明地址和价格,没碰过对方的包装。

结果呢,快递送来传票,说他们侵犯商标权,要求两件事,马上把锦江两个字去掉,赔偿经济损失12万。对这对小夫妻来说,跟天塌了一样。

谭先生赶紧联系对方代理律师,说立刻改名,门头马上换,能不能少赔点,或者撤诉算了。对方态度死硬,字要去掉,钱也得付,12万一分不能少,电话后来也打不通了。

家里老人听完拍桌子,喊着只重了两字就要赔这么多,要是姓谭都侵权吗。妻子那天在前台坐了半天,眼圈通红,晚上躺下也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那串数字。

网上很快吵开了,有人说商标该保护,品牌靠识别度吃饭,也有人心疼小店,说几十块一晚的家庭旅馆和全国连锁能混为一谈吗,真有人会认错吗。

问题在于,开店办执照是企业名称登记,商标是另一套系统,工商不会帮你审全国范围的冲突。锦江之星在1998年把锦江之星注册在旅馆服务上,商标在全国范围有排它性,这没问题。

更值得注意的是,时间线一旦倒回去,事情就不那么直白。有报道提到,这家小旅馆所在的老店面从1997年就挂过锦江招牌,比注册早一年,如果属实,就触到在先使用这道门槛,谁先用谁在原范围内可继续用。

也有不同说法,说这家店的工商登记时间晚于注册,这就卡在了关键节点。到底从哪一年开始用字样,有没有扩张经营,证据摆不摆得住,都是裁判要核的细节。

类似争议并非孤例,黄石曾有一家锦江宾馆被起诉,索赔金额高到30万。法院最后看了使用历史和范围,认定没有扩大经营,没有混淆风险,直接驳回全部诉求。

标准到底是什么,法律圈常说的判断就两点,会不会让普通消费者弄不清谁是谁,有没有故意蹭名牌的心思。说白了,既看样子像不像,也看心里有没有那点拐弯念头。

把镜头再拉远一点,平顶山有家橘子宾馆也躺枪,6月14日收到桔子酒店的传票,被索赔10万。起诉理由是橘子和桔子长得像、念起来也像,容易让客人搞错。宾馆老板翻记录,发现去年8月住过的一位客人留下的资料成了对方证据,她怀疑有人故意来住、专门留下把柄,这算不算钓鱼取证。

这两起事凑在一块,多少让人起疑,行业是不是在一轮集中维权,范围从大城市扫到县城,找那些名字撞车的小店下手。维权没错,但尺度在哪,边界在哪,打到谁算过线,这几道题不答清楚,社会情绪就难平。

普通人开店,谁不是先想个顺口名字,再去刻个牌子挂起来,他们不懂商标库,不会查近似,不知道企业名称和商标是两码事。开业后日子过着过着,突然一张传票压上来,谁不慌。

有人说该罚就罚,有恶意就重锤,没意见。可像这样的家庭旅馆,没有对外宣称是连锁分店,没有用人家的图形标识,没有复制装修风格,客单价差了十倍,客源靠街坊口碑,这样也能混淆吗。

真正关键的不是你用了哪两个字,而是你有没有让客人误会自己就是那家品牌,有没有借着对方名气拉客,有没有扩张到更多城市去承接那份知名度。没有这些,只是一个吉利字眼撞了车,处理方式是不是可以更灵活。

退一步说,改名他们同意,门头换了也好,网络店铺也改了,但让一个年收入本就薄的夫妻店掏12万,这相当于几年白干,还得借钱,谁受得住。维权要有力度,也要讲比例,不能把人完全逼死。

锦江这两个字,本就是地名,也是美好意头,什么时候变成某家企业的专属符号,这个问题刺挠人。再照着这个逻辑走,满街常用词都成禁区,小商户起名还怎么起,难道每个字都得去查库吗。
当然,连锁品牌也有焦虑,防止别人假冒,避免口碑被拖累,这个诉求合理。问题是,拿起诉讼这把刀的时候,是为了解决混淆,还是顺手创收,社会会看得很清楚。

案件现在还没判,关键在证据,时间线、使用范围、客观混淆的调查,这些都会放在法庭上摊开。判例摆在那里,尺度也不是没有参照,大家等一个让人信服的结果。

清晨,谭先生把床单塞进洗衣机,门口的锦江两个字被胶带临时遮住,他抬头看了一眼,又低头忙活起来,心里悬着,等电话响起。

信源:大象新闻(河南广电)微博:2026-06-24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