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至极!新疆伊犁,一对表兄妹从小朝夕相处,互生情愫,明知近亲不能结婚,却还刻意隐瞒这段关系,偷偷领了结婚证,还生下一个女儿。谁知,婚后双方矛盾不断,女方总撇下孩子跑回娘家,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两人决定离婚,结束这段13年的婚姻。谁知,就在法官核查双方身份时,竟发现了这个秘密,法官接下来的话,让两人彻底傻眼。
十几年前,阿某和努某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互生情愫,便谈起了恋爱。
其实,两人是实打实的近亲,努某是阿某姑姑的女儿,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两人明知有这份血缘关系,但还是瞒着所有亲友和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2013年偷偷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小两口和男方父母住在一起,2015年,女儿顺利出生。
本以为生活会越来越好,谁知,日子久了,婆媳矛盾、生活摩擦越来越多,家里争吵不断,很不安宁。
无奈之下,小两口干脆凑了35万元,买了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和老人分家,搬出去单独生活。
本以为分开住就能安稳,可夫妻俩的感情还是越来越差。
妻子努某总以外出打工为借口,长期住在娘家,很少回家陪伴丈夫和孩子。
长期的分居和疏离,让两人隔阂越来越深,十几年的感情彻底消耗殆尽,过不下去了。
2026年5月,阿某和努某干脆一起到法院,申请离婚。
对于孩子抚养权和房产的分割问题,两人私下已经商量妥当,意见完全一致,就等着法院出具调解书,好聚好散。
既然两人意愿一致,法官便按照流程办案。
可就在核对双方身份信息、完善材料的时候,意外查出,这对结婚13年、还生了孩子的夫妻,竟然是亲表兄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所以,法官当即告知两人,他们属于典型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民法典明确禁止结婚的情形。
这种近亲婚姻,从领证的那一刻开始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属于自始无效的婚姻,根本不存在“离婚”一说。
哪怕双方自愿分手,法院也不能按离婚调解处理,只能依法宣判婚姻无效,再单独处理孩子抚养和共有房产分割的问题。
近亲结婚真的是得不偿失的糊涂行为。
不仅法律明文禁止,违背伦理道德,还会大大增加孩子患病、畸形的风险。
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偷偷领证,不管在一起过多少年、生儿育女,婚姻始终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奉劝大家守住底线,不要因一时感情冲动,毁了自己和孩子的一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