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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就是:河北一17岁小孩读山东某职校,今年被学校安排去芜湖一家汽配厂"实习"

说白了就是:河北一17岁小孩读山东某职校,今年被学校安排去芜湖一家汽配厂"实习",5月11日晚下班说出去买饭,再没回来,几天后尸体在河里捞到。警方说排除他杀,是非正常死亡。

出事前一天娃给家里打电话,说身体扛不住、想跟实习班长请个假歇歇,班长回一句"得医院开证明才准假"。家属说娃天天干12小时,一周六天,三方协议写底薪1900加补助——合着未成年孩子当廉价工使,时薪算下来几块钱。

5月11号当晚实习老师才通知家属说娃不想干了,第二天发现人没回宿舍、电话关机,等找着已经是遗体。学校现在打太极说"正处理善后",工厂一听记者采访直接缩:"上报领导,不便回应。"

讲真,职校把学生往工厂一塞当"卖人头"赚差价、超时加班、请假卡死——这种破事儿年年爆,规定写了不能超八小时,有几个真照做?一个17岁孩子撑到想请假都被刁难,最后人没了,学校和厂子到底负啥责,别又稀里糊涂过去了。你们逛街会感觉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