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欺负老实人的下场!"2005年,辽宁抚顺,一男子得了脑癌,病情好转后,摆了个修自行车摊挣钱还债,谁知,来了辆奔驰车,把顾客的自行车碾坏,男子不让她走,要她等车主来了赔钱,结果,女子找来爸妈说自己被欺负了......
2005年10月5号下午三点多,新抚区东公园街凤翔路,农业银行西边的小路边,当时50岁的刘兴伟正守着摊子干活,期间一辆奔驰轿车从旁边开了过去。
开车的是23岁的姑娘邹华,她没注意到摊边放着待修的自行车,直接碾了过去,把自行车给撞坏了,这车是顾客送过来修的,刘兴伟就拦着邹华不让走,说等车主来了再商量赔偿。
邹华不愿意在那儿等车主,直接掏出手机给她爸邹有学打了电话,让家里人过来处理,没一会儿邹有学就赶到了现场,上来就跟刘兴伟谈赔偿的事,没说两句双方就起了争执,言语上冲突越来越大。
邹有学情绪很激动,张口就骂人,还当众扇了刘兴伟好几个耳光,打完人还不算完,他又抄起修车摊上的工具追着刘兴伟打,刘兴伟没还手,躲着跑开了,先离开了冲突现场。
也就隔了几分钟,刘兴伟又回到了修车摊,他看见邹家父女还没走,直接掏出刀对着邹有学的腹部连刺了好几刀,这时候邹华的母亲白素艳正好也赶过来了,刘兴伟又对着白素艳的腹部刺了两刀。
邹华上前的时候,刘兴伟又对着她的胸腹部连刺数刀,三个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刘兴伟转身就逃离了现场,最后邹华和她母亲白素艳当场死亡,邹有学受了重伤,捡回了一条命。
案发之后刘兴伟在外边躲了两天,到10月7号上午,他自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到案之后他对自己的行为全都认了,2006年2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
法庭上检方指控刘兴伟犯故意杀人罪,他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他属于正当防卫,法院审理后认定,刘兴伟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也明确被害人一方对案件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刘兴伟有自首情节。
2006年4月19号上午,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虽然有自首情节,被害人也有责任,但刘兴伟造成了两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最终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民事赔偿部分,法院判刘兴伟赔偿邹有学经济损失4万2千元,宣判当天,刘兴伟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提起上诉,整件事到这儿基本就定了性,两个家庭也都跟着碎了。
整件事的起因,就是一辆自行车的损失,撑死几百块钱,但凡有一方能退一步,好好说话好好商量,都不会走到这一步,很多悲剧都是从一点小事开始,越闹越收不住。
出门在外,不管开什么车、做什么工作,跟人打交道都留三分余地,别得理不饶人,也别仗着优势压人,因为永远不知道自己一时的冲动,会换来什么样承受不起的后果。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