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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师傅的“糊涂续存”!2021年7月,65岁的赵师傅在某银行存入了一笔1.5万元

赵师傅的“糊涂续存”!2021年7月,65岁的赵师傅在某银行存入了一笔1.5万元的两年期定期存款,存折上清楚记录着到期日及利息。

2023年7月存款到期后,赵师傅打算把本息取出来,再添上自己平时打零工攒下的8000元现金,凑成约2.4万元,重新存一个三年期。7月18日上午,他带着到期存折和8000元现金来到银行柜台。

赵师傅事后回忆,他当时把存折和8000元现金一起递进柜台,明确告诉柜员:到期的1.5万元本金和约600元利息不取现,直接转存,再加上这8000元现金,一共23600元左右,全部存为三年定期。

柜员操作完毕后,递出一张新的定期存单。赵师傅接过存单,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觉得“差不多”,就收好离开了。回家后他把存单随手放进抽屉,再没细看。

三年后,即2026年7月,存款到期。赵师傅拿着存单去银行取钱,被告知本金仅为15600元,而不是他以为的23600元。赵师傅顿时火冒三丈,坚称自己当年明明多存了8000元现金,是银行私吞了。

银行调出原始业务凭证,显示当日赵师傅办理的是“到期本息自动转存”业务,转存本金为15600元(1.5万本金+600利息),没有任何“存入现金8000元”的记录。柜员的现金尾箱流水也显示,当日并无8000元现金存入的轧账差额。

赵师傅则称,那8000元现金是他两年打零工攒下的,全是50元和20元面额的零钱,用塑料袋包着。他要求银行调取当日监控,证明自己确实递进了一个塑料袋。

银行表示,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为90天,事发已过去三年,录像早已被覆盖,客观上无法提供。银行还指出,赵师傅在办理业务后三年内从未对存单金额提出过任何异议,也从未到银行查询或打印对账单,现在突然声称少存了8000元,缺乏证据。

赵师傅在法庭上情绪激动,要求法院采信他的“口头记忆”,并认为银行作为专业机构,应当保存更长时间的监控录像,否则就是故意隐瞒真相。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2023年7月18日赵师傅实际存入的本金数额。银行提供了原始业务凭证、现金流水记录以及赵师傅本人签字的定期存单(载明本金15600元),已尽到举证责任。赵师傅声称额外存入了8000元现金,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如从家中取款的证人、现金来源证明、当日在场其他人的证言等。其关于“塑料袋装零钱”的说法属于单方陈述,无其他证据佐证。监控录像超过法定保存期限而灭失,银行不存在过错。赵师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办理定期存款后三年内未核对存单信息,自身存在重大疏忽。综上,法院判决驳回赵师傅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最后提示:存单、存折上的打印金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凭证,签字确认即代表认可。如有疑问,应当场提出或短期内向银行查询,切莫“大概齐”地一收了之,以免多年后陷入举证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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