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告“渝见”侵权违法![赞]
面馆老板娘哭诉的说:“老老实实的人开一家面馆,我就普普通通的卖个面条,怎么就犯了法了?给我告到法院?”
被告餐厅名称为《渝见小面》,与原告《遇见小面》品牌名称高度相似。
女子吐槽:“我们店开了快两年了,我也没去恶意的侵权,因为我自己是重庆人,我觉得我卖的是这个重庆的面条。我用渝字,我觉得是没有关系的,那个字字音读音字形什么都不一样,觉得我没有违规,我也没有给你们造成损失。我不是说刻意的去模仿你的东西来卖,我要靠你们品牌来赚钱。”
原告律师:“首先,他们都是经营餐馆,主营的都是小面,首先,见小面这三个字是一模一样的,然后就是一个渝一个遇,所以放到整体的这个环境中的话,那就构成一个整体的相似。”
有网友宽慰道“不用害怕,应诉就得了,他们就是广发律师函,恐吓一个是一个,小面是食物名称,和拉面,干拌面是一样的,不能作为商标权依据。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