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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气人了!”5月30日,浙江杭州的俞女士讲述了自己的糟心经历。她收到一家酒店的

“太气人了!”5月30日,浙江杭州的俞女士讲述了自己的糟心经历。她收到一家酒店的正式入职邀请后,辞掉了原来的工作。可就在她准备去新单位报到的时候,对方突然通知她:岗位取消了,不招人了!酒店说可以帮她推荐别的工作,再赔一个月工资。俞女士没法接受,决定起诉维权。网友:这不坑人嘛!

这事儿发生在杭州青山湖某酒店。4月底,酒店西餐厅经理联系俞女士,邀请她去面试西餐厅主管的职位。面试很顺利,双方谈好了待遇。5月5号,俞女士正式收到了人事部门发来的《录用意向书》,白纸黑字写着岗位是“全日餐厅主管”,月薪5500元,5月15号入职。

出于对酒店的信任,俞女士当天就向原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领导也批了,约定5月14号办完离职手续。眼看新工作就要到手,生活有了新奔头。

可变故来得太快。5月6号,酒店人事突然发消息问她:“你已经离职了吗?”接着说领导还有事要确认,让她等通知。8号又说“出了点状况,还在争取”。到了9号晚上,一个语音电话打过来,通知她因为酒店经营压力和人员调整,这个岗位取消了,不招人了。

短短几天,俞女士的心情从云端跌到谷底。工作没了,原单位也回不去了,她一下子陷入了完全失业的状态。酒店后来提出,可以赔偿她一个月工资,也就是5500块钱,再帮她推荐其他工作机会。

但俞女士拒绝了。她觉得自己被耍了,酒店前一天还承诺入职,第二天就变卦,完全是出尔反尔。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这点赔偿,而是一个合理的说法和交代。目前,她已经咨询了律师,准备走法律程序起诉酒店。

站在企业的角度,经营有压力、业务要调整,这些情况确实可能存在。但招聘不是儿戏,发出去的录用通知,代表着一份严肃的承诺。劳动者基于这份信任,做出了辞职、租房、放弃其他机会等一系列重大决定。一句轻飘飘的“岗位取消”,背后是一个普通人生活的骤然停摆和巨大的焦虑。

这种单方面毁约的行为,伤害的不仅是某个求职者,更是整个就业市场的诚信基础。以后谁还敢轻易相信一份录用通知呢?

对于劳动者来说,遇到这种事真是有苦说不出。辞职容易,再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却很难,尤其是中间断了档,社保、收入都成问题。法律上,这通常不属于劳动争议,因为还没建立实际的劳动关系。但它属于民事纠纷,法律上有一个词叫“缔约过失责任”。

简单说,就是一方在合同还没正式签,但对方已经合理信赖并有所付出的时候,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合同没成立,就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求职者失业的时长、原来的工资水平、找工作的难度等因素,来判定企业该赔多少。有类似案例中,劳动者获得了相当于几个月工资的赔偿。

遇到这种情况给大家几点建议:第一,收到书面录用通知(Offer)之前,尽量不要主动提离职。第二,即使收到了Offer,也可以尝试和原单位协商,看能否晚几天办手续,或者给自己留一段缓冲期。第三,所有沟通记录,包括邮件、聊天截图、录用通知书,都要保存好。这些都是万一出事后的重要证据。

找工作跳槽,本是人生向上的一个台阶。别让一些企业不负责任的“放鸽子”行为,成了求职路上最窝心的绊脚石。希望俞女士能维权成功,也希望所有招聘单位都能更慎重、更诚信地对待每一位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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