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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陕西西安,男子和16岁女儿看完电影,骑电动车回家,路上两人讨论剧情时,

无法无天!陕西西安,男子和16岁女儿看完电影,骑电动车回家,路上两人讨论剧情时,声音稍大,谁知,路边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冲上前,张口就说要帮忙管教孩子。说着,他一把将女孩从电动车后座上拽下来,揪住孩子头发,脚踹头部,还使出过肩摔,瞬间,女孩被打得血流满面。男子果断报警,经鉴定,女孩是轻微伤,但孩子心理却受到重创。目前警方已立案,男子坚决拒绝调解,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事发当晚,刘先生骑电动车带着16岁的女儿出门,俩人高高兴兴地准备去看了场电影。

回家路上,父女俩聊起电影里的情节,说着说着就有点意见不合,音量稍稍大了一点。

这本是家人之间再普通不过的日常拌嘴,没有招惹任何人,但这一幕,被路边一名陌生男子看在了眼里。

这名陌生男子毫无征兆地突然冲了上来,态度蛮横又嚣张,指着女孩喊了一句:我帮你教育教育孩子!

话音没落,那男人就伸手抓住女孩的头发,硬生生把她从电动车后座上拽了下来。

刘先生整个人都懵了,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那男人朝女儿头上狠狠踹了几脚,孩子当场就满脸是血。

刘先生顾不得多想,赶紧扑上去阻拦,旁边路过的人也赶紧上来劝,想拉开那男人。

可他就跟疯了似的,完全失控,谁都拦不住,又一把抓住女孩,来了个过肩摔。

那一刻,刘先生觉得自己心都要碎了,眼看着女儿被打成这样,自己却拦不住,太无助了。

等那男人终于被大家拉开,刘先生赶紧抱起女儿,手都在发抖,女儿满脸是血,哭都哭不出来了,只是不停地发抖。

刘先生一边报警,一边把女儿往医院送。检查一直做到深夜,医生说,初步鉴定是轻微伤,但牙齿和颈椎的损伤还得等三周后再复查,到时候才能出二次鉴定。

比身体更严重的,是孩子心里的伤。自从被打之后,这个16岁的姑娘变得沉默、恐惧,晚上老做噩梦,一提去医院就死活不肯,连复查治疗都抗拒。

看着女儿这样,刘先生心如刀绞,疼的是孩子遭这么大罪,恨的是那个打人的畜生凭什么下这种狠手?

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刘先生一次次的往派出所跑,在他的多次争取下,警方正式对这起案件行政立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警方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刘先生态度坚决,果断拒绝。

在公共场合,一名成年男子,无故暴力殴打未成年少女,行为恶劣、情节严重,根本不是简单的治安纠纷。

对方肆意挑衅、随意伤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绝不能草草从轻处理。

目前,刘先生已经正式向警方提交了寻衅滋事的认定申请,案子要等女儿三周后的二次伤情鉴定出来,才能进一步定性。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先,这名男子和父女二人素不相识,只因人家说话声音大就上前动手,属于毫无缘由地随意殴打他人。

事发在街头公共场所,当众揪头发、踹头部、做过肩摔,下手凶狠,受害对象还是未成年女孩,不仅造成女孩身体受伤,还留下严重心理创伤。

综合来看,完全达到了法条里“情节恶劣”的标准,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不能只当作普通打架的治安案件处理。

警方此前组织调解,但这类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并不适用简单调解了事。

女孩父亲申请按寻衅滋事定性合理合法,最终案件走向,也会结合三周后的二次伤情鉴定结果综合判定。

施暴男子必将为自己的过激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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