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癌丈夫2次起诉离婚# 经调解男方一次性补偿妻子7万元】近日,芦溪法院公布一起案例: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7年张某被检查出患有癌症。后夫妻双方经常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2019年5月张某与李某发生争吵后外出,双方分居两地,2021年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2023年李某再次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诉讼过程中,张某提出其患病未愈,离婚将导致其生活困难,李某离婚后应对其予以经济帮助。
法院经调查后认为,张某患病并未痊愈,每年尚需定期复查,其经济能力有限,生活确实困难,李某作为有负担能力的一方,离婚时应当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具体方法应先由双方协商。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调解,并对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经多次疏导和劝解双方当事人,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李某自愿在离婚时一次性向张某支付7万元。(芦溪司法、纵览新闻)
【#妻子患癌丈夫2次起诉离婚# 经调解男方一次性补偿妻子7万元】近日,芦溪法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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