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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男子结婚8年发现3个女儿无一是亲生,男子崩溃发声:人生毁了,天都塌了。

陕西西安,男子结婚8年发现3个女儿无一是亲生,男子崩溃发声:人生毁了,天都塌了。

男子无聊时看到一则“男子养11年3个孩子2个非亲生”的新闻。起初他并未多想,但当与妻子又一次爆发激烈争吵,妻子选择直接离家出走时,男子越想越难以理解?

两人于2018年结婚,已结婚8年,大女儿是在双方结婚前出生的,去年家里又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目前九个月大,3个孩子都乖巧可爱。

该男子也是以家庭为重,挣的钱都悉数交给妻子支配,一家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遇到问题为什么不能相互包容呢?

再联想到平时两人不吵架时,妻子每周也总有4天出门“见闺蜜”,且出门在外的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总是关闭,有时就连家中的监控也会无缘无故的停止工作。

该男子感觉,其妻子是在刻意的隐瞒其真实行踪。

数年来,妻子还总是以家里太压抑,需要跟闺蜜放松放松、彻夜畅谈为由经常夜不归宿。

男子想着二人已有3个孩子,很多事情男子并未与妻子斤斤计较,但这一系列的巧合,再联想到看到的新闻,让男子心中闪过不详预感。

第二天,男子立即联系到可以进行亲子鉴定的鉴定机构,将三个女儿而以及自己的毛发样本送至鉴定机构,一周后,鉴定机构通知该男子领取鉴定结果,鉴定报告赫然显示该男子并非3个女儿的生物学父亲。

这一刻,男子感觉晴天霹雳,这么雷人的剧情在电视里都不多见,怎么偏偏就让自己碰见了?

婚前生的大女儿既然不是自己亲生的,那妻子为何仍选择与自己结婚?

结婚后,孕育的一对双胞胎女儿也非亲生,两次孕育中哪怕有一个是自己亲生的,男子也不会如此崩溃。

事发后,男子第一时间质问妻子3个女儿到底谁的?但妻子不仅未给到正面回复,反而恼羞成怒的责怪男子不信任她,双方再一次不欢而散。

男子认为,按照他妻子的脾气,双方肯定无法协商一致达成离婚,男子也无法接受这段荒唐至极的婚姻,后续,将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双方结婚长达8年,婚后生育三个女子,但没有一个孩子是男子的亲生孩子,足以说明孩子的母亲在婚内多次与其他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如果是持续和某一个异性长期同居并生下3个孩子,成立法律上的重婚,如果是与多名异性保持亲密关系,其行为也违背了夫妻间忠贞义务,足以证明夫妻二人感情已然破裂,故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受欺诈方因被欺骗而实施的抚养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即已支付的抚养费)应当予以返还。

本案中,三个女儿的母亲肯定知晓该男子并非孩子亲生父亲的事实,但其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其行为成立以欺诈的手段,使该男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持续抚养孩子,致使男子基于他是孩子亲生父亲的错误认知下,自愿支付抚养费以及尽到作为父亲的抚养义务。

欺诈的后果是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被撤销,已支付的抚养费应该原路返回,以弥补该男子在经济上的损失。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该男子8年来出钱又出力,最后却沦落为“喜当爹”,在一段错误的关系错付多年的时间和青春,人生一辈子有几个8年能经得起浪费呢?奉劝大家,婚姻中一定要相互坦诚,不要伤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