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82岁的张大爷扛着170万元的“现金”,千里迢迢赶到银行存款,没想到打开袋子,银行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之后,哭笑不得。原来,张大爷扛回来的这一袋子现金,竟然都是银行练功券,不掺一张真币。
2026年5月14日,中原网发布了一条消息。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2025年3月份。那一天,张大爷无意中接到一通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得知张大爷有贷款的需求,但查了数据之后,发现张大爷的贷款征信不合格,没办法进行贷款。想要借钱,就只能“刷流水”,让征信恢复正常。
一般来说,接到这样的电话,张大爷是不会相信的。奈何,这一次张大爷碰到了一个“专业人士”。
据了解,给张大爷打电话的这人姓刘,之前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贷款中介,当时为了更好的提升自己的业绩,刘某就盯上了那些年纪比较大、有需要借钱的老年客户。最后,虽然不知道刘某做贷款中介的业绩怎么样,但不得不说,这段工作经历,给刘某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刘某也因此练出了一套对付老年人十分有效的办法。
因此,当他联系上82岁的张大爷,通过三言两语得知张大爷似乎有贷款需求的时候,接下来的事情,一切都显得那么顺理成章。
在刘某的三寸不烂之舌的劝说下,张大爷发现自己似乎真的需要刷流水。那么,该怎么做呢?当然是听从刘某这个“专业人士”转账。
当然,在刘某的口中,他是个好人,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帮助张大爷,而不是为了骗取钱财。因此为了让张大爷放心,张大爷给他转多少钱,他就给张大爷多少“现金”。
于是,之后张大爷每一次给刘某转钱,不久后,刘某就会给张大爷送一批“现金”作为抵押。从2025年3月到2025年12月,张大爷一共给刘某转了169万多元。而刘某则在张大爷这里质押了170万元的现金。
但是,现金和练功券乍看虽然很像,但是只要稍微注意两眼,就能发现区别,为什么在这9个月中,张大爷一直没发现问题呢?
原来,刘某从第一次给张大爷送“现金”开始,就警告张大爷不能打开装“现金”的袋子,语气半是警告半是威胁。
张大爷得知在贷款办下来以后,刘某还要收回这笔现金,自然也就不多此一举了。
但是由于时间拖得太长,贷款一直都没下来,张大爷实在缺钱用了,无奈之下,2026年4月10日,张大爷只能扛着那170万元的现金去银行存钱。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张大爷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反应过来的张大爷当即就报警了,警方的动作很迅速,他们一下子就锁定了刘某,查到刘某此时在长沙,于是他们连夜赶到了长沙,抓住了刘某。
从张大爷报警,到刘某落网,全程仅仅用了5个小时。
在这件事情中,刘某为了让张大爷给他转账,骗张大爷说他的征信有问题,不能贷款,是张大爷落入圈套,只能相信刘某的话,进行刷流水的操作。最终骗了张大爷将近170万元。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某涉及的诈骗金额169万多元,远超过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因此需要面临十年以上的徒刑,另外还会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受害人张大爷已经82岁了,属于老年人。要知道,一般来说,老年人防骗意识比较弱,这就导致相对于年轻人,他们更容易受到欺骗。因此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诈骗老年人的钱财,按照规定,要酌情从重处罚。
此外,刘某对张大爷的诈骗,始于一通电话。这种情况,属于利用通讯工具进行的电信网络诈骗,而电信网络诈骗的入罪门槛,比用一般手段进行诈骗更低。
当然,刘某警告张大爷千万不能打开袋子,实际上就是为了继续行骗的手段,在司法上,这就成了刘某主观恶意深、逃避侦查的证据。针对这一点,也会有从重处罚的情节。
那么,大家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