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刚判了个案子,
说有自媒体团队黑蚂蚁集团,
法院认定是商业诋毁。
这事不是第一次,但这次判得挺重,150万赔偿,而且明确说了这不是“个人观点”,是组织化抹黑。
以前企业被网上乱说,常常懒得告,因为太费时间,也难找人。
现在法院开始盯住那些批量发帖、模板化造谣、靠流量赚钱的账号群,一查到底。
判决里用了“高度盖然性”这个说法,意思是证据链够扎实,不用非得百分百铁证,也能判。后台数据、发布时间、引流路径,全摆出来比对。
这案子背后跟着的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刚落地,还有最高法去年发布的名誉权保护典型案例。
法律条文真正在一个个案件里用上了。
法院不再只看“谁说了啥”,而是看“谁在组织说、怎么传播、想赚什么”。规则一点点立起来了。
普通人刷到一条黑企业的帖子,可能只当个乐子。
但背后有人靠这个吃饭,法院现在出手管了。
判决书不长,但每句都在划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