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一女子在服装店花777元,买了3件衣服,减掉吊牌穿着离开了,不料,8天后,她在杭州旅行,竟接到民警电话,要求她出示买衣服的付款凭证,店家报警,怀疑她偷衣服,理由是监控显示,她“2次进店”“逛店时间比较长”“有手摸包的动作”,女子出示付款截图自证清白,随后,她气到失眠,差点抑郁,店家竟然要用50元私了,女子:我去,打发叫花子呢?这是2次伤害,怀疑我的是你,说我清白的也是你,凭啥?女子坚决要求店家书面道歉。
事情得从头说,张女士回忆,3月28号那天,她先去合肥瑶海万达的门店等朋友,第一次进店没买东西,就简单逛了逛。
等朋友到了之后,两人第二次进店,挑了3件衣服,一共花了777元,付完钱之后,因为天气太热,她就向收银台的店员借了剪刀,把衣服的吊牌剪掉,直接穿着新衣服离开了。
这操作太正常了吧?很多人买完衣服,觉得合身,又不想拿着包装袋麻烦,都会当场剪掉吊牌穿上,谁能想到,这竟成了店家怀疑她偷衣服的“伏笔”。
张女士付完钱,开开心心地继续安排自己的行程,4月4号,她正在杭州旅游,享受难得的假期,突然接到了合肥龙岗派出所的电话。电话里,民警直接问她,3月28号是不是在门店没付钱就拿走了衣服,让她赶紧出示付款凭证。
你们想想,在外地旅游,突然接到民警电话,被怀疑偷东西,那种慌乱、委屈、愤怒,真的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张女士说,当时她脑子一片空白,反应过来之后,赶紧找出当时的付款截图,发给了民警,这才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经民警核实,张女士确实付了钱,没有任何偷窃行为,民警也跟她说了没事了,但这件事对张女士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挂了电话,张女士越想越气,好好的旅行被搅得一团糟,一想到自己被人平白无故诬陷成小偷,就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严重的时候,差点就抑郁了,后来还特意去医院看了病。
她实在想不通,自己光明正大付钱买衣服,怎么就成了小偷?于是,她主动联系了这家门店的店长,想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结果店长的回答,更让她火冒三丈。店长说,之所以报警,是因为监控显示她两次进店、逛店时间比较长,还有手摸包的动作,再加上店里每周丢东西太多,员工要承担亏损,所以就被迫报了警。
我就想问一句,这是什么离谱理由?两次进店怎么了?逛店时间长怎么了?买衣服不得好好挑挑、试试吗?手摸自己的包,又碍着谁了?就凭这三个无关紧要的细节,就断定别人是小偷,就随便报警,这不是草菅人命,这是草菅别人的名誉!
更可气的是,店长知道自己错了之后,不仅没有真诚道歉,反而提出用50块钱私了,还说这是一点心意,希望张女士别再追究。
张女士当场就怒了,直接回怼:“我去,打发叫花子呢?”这话真的太解气了!777元的衣服,她不差这50块钱,她在意的是自己的名誉被践踏,是被人平白无故诬陷的委屈,是店家的敷衍和不尊重。
是啊,怀疑她偷衣服的是店家,核实之后说她清白的也是店家,凭什么店家一句轻飘飘的“搞错了”,就要让她承受被诬陷的痛苦,就要用50块钱打发她?这根本不是私了,这是第二次伤害!
张女士明确表示,50块钱她一分都不要,她只要求店家给自己一份书面道歉,要让店家承认自己的错误,为自己的草率和不负责任,给她一个合理的交代。
后来,区域负责人出来回应,否认了50元私了的说法,还说门店有正常的报警流程,是店员盘点时发现衣物丢失,调取监控后才报警的,承认这件事确实是门店的疏忽,还说正在核查具体出错的环节,也向张女士表达了歉意。
店家一句“疏忽”,一句“道歉”,就想翻篇,可消费者受到的伤害,却需要很久才能平复。如果这次张女士没有保存付款截图,没有办法自证清白,那她的名誉就会被彻底玷污,甚至可能会留下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店家所谓的“防损”,也不能靠诬陷消费者来实现。真正的防损,应该是完善门店的监控系统,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责任心,而不是凭着主观猜测,随便怀疑每一个正常购物的消费者。
现在,张女士还在坚持要求店家书面道歉,我特别支持她。这不仅仅是为了她自己,也是为了所有消费者,为了告诉所有商家:消费者的名誉不容践踏,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草率行事,必须付出代价。
希望门店能正视自己的错误,不要再敷衍了事,好好给张女士一份书面道歉,拿出应有的诚意,也好好整改门店的管理,加强员工的培训,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也提醒所有消费者,以后购物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好付款凭证,无论是截图还是小票,都不要轻易删除。
如果遇到被诬陷、被侮辱的情况,一定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那些草率行事、不尊重消费者的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